设立空头公司转移国有资金,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电广西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利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挪用、贪污公款1241万元,收受贿赂80万元,最近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交通局长调岗后出逃2002年10月,担任梧州市交通局长的林显富被调到市经贸委任党组书记。然而,他声称有病到广州检查,没有到经贸委报到,也没有同新任局长交接班。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多次电话通知他回来,而他总以种种借口推托,直到年底也不见人影,致使交通局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这一异常情况引起市委、市政府的警觉。检察机关迅速对林显富实行监控。
2003年8月12日,外出流窜近一年、在贵州六盘水市一个山区挖矿的林显富被检察机关带回梧州。
涉嫌流失千万国有资金后经专案组查实:1996年至2001年间,林显富先后指使交通局财会人员与恒通公司暗箱操作,将公司公款590万多元转至一个从未承接过任何工程、只空有账户的所谓“施工二所”。恒通公司大量往来资金都以“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等名义流入该账户。林显富从该账户中大笔大笔地提取现金,以劳务费等名义集体私分。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林显富指使交通局财会人员通过下属公司梧州市交通建设机械施工公司路桥分公司,用虚构工程计价单形式套取公款221万多元;从南岸公路改建工程经理部提取公款27万多元,在交通局内部集体私分。
凭虚构的名目,林显富从恒通公司这个“漏斗”漏出839万元国有资产私分。此外,林显富还挪用公款147万余元,贪污公款255万余元。
专家称应关注“小金库”改头换面专家分析认为,此案表明,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已刻不容缓;而此案暴露出的“小金库”改头换面现象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林显富通过操纵一个与自己“不沾边”的公司,作为跳板侵吞国有资产。2000年2月,南宁富仁公司成立,林显富是幕后老板,富仁公司的任何资金调度都要经他批准。由此,梧州恒通公司的大批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源源不断地转到富仁公司。
有专家建议应该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使政企彻底分开,同时还应对公务员实行统一补贴,并使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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