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是百万富翁
渔农村的大街旁边,建有大型超市。商场前边,坐有带领孩子的妇女,也有衣衫极其普通,然而表情复杂的默然老人。涂俏介绍,这些大多是居住在这里的渔民或农民,“很多一辈子都住在这里的”。
福田区15个城中村共有村民(具有深圳户籍)15636人,男女比例大致相等,以中青年为主。15个城中村共有村民家庭6331户,以小型家庭为主,平均每户2.5人。
城中村的村民号称深圳的“原住民”,但实际上,深圳村民的祖先、甚至有的村民本人,都是从外地迁徙过来的,只不过迁徙的时间有的早至清朝甚至宋朝,有的则是近几十年才迁徙过来,他们大多数在深圳出生长大,这部分人是村民的主体。还有少数村民是因为通婚从外地来到深圳的城中村,或者改革开放前插队来到城中村,并成为城中村的一员。
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约30%的村民为文盲或小学文化水平,约40%的村民为初中文化水平,20%左右的村民为高中或中专文化水平,只有不到10%的村民具有大专或大学以上文化水平。
上次来到渔农村,坐在街面水龙头边上的老人,提着塑料袋购物的年迈妇人,还有路上玩耍的儿童,都是衣衫普通的百姓群体,可被认为是收入“较低”的群体。然而,当我看到深圳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报告中的数据时,顿有大为吃惊的感觉。
城中村的村民中大约85%没有工作。村民的收入主要来自房屋出租收入。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家庭占村民总户数的比例为15%,房屋月租金收入在10000-60000元之间的家庭占村民总户数的比例大约为80%,房屋的月租金收入在60000元以上的家庭占村民家庭总户数的比例为大约5%。
大约20%的村民家庭有私家汽车。
根据这份资料,使用最简单的算术方式表述,在这个超过80%人口没有工作的地方,有80%左右家庭的最低年收入超过12万元,最高年收入可到达72万元。1992年后,深圳特区内实行农村城市化,名义上将农村转为城市,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同时将原行政村改制为集体股份公司和居民委员会。“股份公司把重点放在公司经营方面”,“村里的头面人物也聚集在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承担很多社会管理职能”。从1992年算起,迄今的13年间,渔农村村民大多数家庭的房租收入已达到150万元以上,高的已到达或超过了1000万元。
即使月房租收入低于10000元的房主,年收入仍可在10万元左右,13年的收入也会超过100万元。按此计划,渔农村的房主,应多是百万富翁,有些可能已是千万富翁。而且,作为房主收租为生的他们,“不工作”。
不工作的百万、乃至千万富翁们的心态又是怎样的呢?
村民对土地的占有意识非常强烈。大多数村民认同这样的观念:“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这里的土地就是我们的。”村民早已脱离农业生产劳动,现在的主要收入来源靠出租房屋,因此他们的土地占有意识丝毫不比传统农民弱。村民对于国家有关土地权利、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知识几乎是空白,或者即使知道也不认同。在村民的头脑中,只要他们曾经获得的土地都应该由他们世世代代无限期拥有。
没有一个村民认为他们在城中村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他们认为出租房屋是他们的生存手段,建房出租理所当然,不是违法行为。
由此,村民们为了实现个人的利益,只想把房屋租出去,而不管租给什么人。有的村民明知在其出租的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报案,在民警检查时故意隐瞒,帮助对方逃匿,甚至拒绝民警上门检查。
停建谈判条件是天价
渔农村面积不到0.8平方公里,原住民仅有250多人。如果按照以上的每户最低的100万元计算,渔农村居民财产的总额就已经超过亿元。
这份财产来自房租,那么就将这份财产作为资本,再次投入。
2004年5月,刚刚到任不久的福田区委、区政府领导来到渔农村,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这样一片景象:渔民村简直就成了一个建筑大工地,地上摆满钢筋建材,搅拌机日夜轰鸣。全村原来52栋房屋被拆除,翻盖成37栋大建筑,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其中正在打基础的9栋;9层(含9层)以下的有13栋;10层以下的有15栋,虽然都是在自家红线范围以内盖楼,但是其高度、面积远远超过了政府准予村民盖楼的规定。
2002年春天,涂俏“隐形”在渔农村采访,她笔下的房屋数字是“140余栋”。涂俏以每月800元的租金租进一套有一厨一卫的公寓套房。厨房外的防盗网外,两栋私房挤压过来,抬头只见“一线天”。时隔2年,村子里已经耸立着200多栋房子,许多房子同样仅有一臂之距。
据后来的媒体披露,此次抢建风潮是由村干部带头所为。“起初,有几户村民抢建,村股份公司董事长不仅不制止,反而也变本加厉地抢建,他已有5000多平方米房子出租不算,又把自家房子和母亲房子共两栋拆旧翻新。既然董事长能建,别人为什么不能建?于是,全体村民‘集体行动’。”(《深圳特区报》2005年5月23日A5)
两位区领导看着此番情景,“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当天下午,福田区召开制止城中村违法建筑紧急会议。区领导对“一些部门”进行严厉批评。2004年5月12日上午,拆楼行动付诸实施,首先拆除的目标是村股份公司总经理的超高层楼层。然而,遭到“众多妇女阻拦,死活不让”。
6月9日,渔农村改造规划正式上报市里审批。8月中旬,“村民抢建爆发,干脆不分昼夜明目张胆地抢着干,村口出外唯一的通道上运输混凝土的车辆排起长龙”。8月20日清晨5时半,区领导带队,集中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约600余人和6辆车,在7点钟开进渔农村,开展清理行动。施工队包工头多次指挥工人从执法人员手中抢回机械设备。紧接着,300多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体的村民队伍,冲击清拆现场。“竟然还有三台摄像机来回拍摄,准备抓取有关政府违法的证据。”在一片漫骂的嘈杂声中,区长下达“撤退”命令。
8月24日,福田区领导向深圳市委、市政府做了详细汇报。21日的白天和晚上,深圳市领导亲临渔农村勘察现场。27日,深圳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李鸿忠市长要求福田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一鼓作气,再接再厉,争取使渔农村成为我市城中村改造的典型”。区政府采取果断手段,对违规抢建工地断水断电,严查、清退无证无牌施工队伍;停止供应施工材料。时间在逝去,抢建者的经济损失在增加:房屋租金断档,续租户无影无踪,工程队要结账,银行要收贷款。投资村民们感到“这回政府动真格的了,耗不起了”。
曾经接受过福田区区长三次谈话的渔农村裕亨股份公司董事长,首先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巨大的经济压力使他心急如焚,他与政府开始了谈判。然而,他和他所代表的村民向政府开出了天价:一,全额赔偿抢建资金;二,拆掉的旧房与在建的私房必须拆一赔一,你拆我多少旧房必须赔我多少新房;三,改造期间,按出租房屋每平方米25元计算赔钱。
具体与董事长进行谈判的福田区重建局局长,气得拔腿就走。
停建的条件是天价,但是抢建毕竟是真正地停下来了。
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
中国南方现任的一地方政府,前所未有地深切感受到,因为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需求,也因为地域位置特殊的缘故,渔农村这块土地上已经“富裕”起来的人们,将手中握有的大笔货币作为资本,正在与自己进行顽强的谈判。这是中国土地上从来没有过的一种场景:民众群体使用经济手段为武器与父母官们进行博弈,而政府最终也必须,也只有使用经济手段来迎战这一场“格斗”。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马克思的名言: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经过数不清的争论、碰撞、讲解和沟通,谈判双方渐渐达成公识。略去曲折的过程,谈判结果的具体方案曰“9982”,政府出钱的总数为“上亿元”。
9982的政策含意是:第一个“9”为拆赔比为0.9,也就是政府出资赔付违建资金的90%,但这个拆赔比还包含着政府对违法建筑的一种惩罚,那个10%,违规的投资者你自己掏腰包。第二个的“9”和“8”,即8层以上(含8层)违建的赔付率是0.9,7层(含7层)以下违建的赔付率为0.8,其余损失部分由个人承担。最后的那个“2”,就是由开发商补偿村民每平方米20元。
深圳当地媒体如是表述:“这决不是一个非常理想的方案,但却是一个相对客观、相对理想的方案。”政府形成并实施这样方案的理由是,违建必须停止,但“没有这笔投入,开发商必须花更多钱投入基础设施,开发商就会无利可赚,利益平衡不下来,市场就无法启动”,“从某种角度看,可算是政府对于过去渔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缺位的一种补偿”,“违法建筑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其中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说这三条理由的前两条,说的是经济原因,第三条讲的则是“责任原因”,也就是为政府原本应该负责、而因没有负到责而产生的社会后果,付出的代价。“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此话当然道出了某些“历史不可抗力”的因素,只是其中种种复杂的政治、经济、人际等等内涵,非常容易引动人们联想的、由利益驱动的各种“可能”,我们应该怎样来解读,应该解读出来更多的“什么”,来惩治没有尽责的前者,来警示渴望大有作为的后人呢?
暂住人口居住到哪里
在深圳,有朋友在交谈的时候,认为渔农村的“中国第一爆”,表达了今日深圳新一届领导者,遵循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思路,向着违法违规社会现象坚决斗争,推进建设深圳成为现代化都市的坚强决心。“渔农村是我市城中村已经碰到和即将碰到的问题的一个缩影;渔农村改造是在抢建泛滥时政府强力推进的,经历了抢建-制止抢建-再抢建-推动改造-抵制改造-接受改造-支持改造的阶段,过程曲折,推进艰难。”
这样一件支点严肃并且过程严峻的事件,有时候竟然也会变成一桩“西洋景”式的世俗风景。香港报纸报道:深圳号称“中国第一爆”的爆破工程在香港也引起哄动,不少香港市民为了亲睹长达35秒的爆破过程,21日上午长途跋涉到落马洲边境,部分人更带着防晒用品、冷饮及望远镜等“全副武装”目击炸楼实况。有旅行社更以爆破奇观作为卖点,吸引不少香港市民报团,团友形容能亲眼见证壮观的爆破过程是“物超所值”。大批市民的到访,令平日恬静的落马洲山区,顿时变得热闹起来,在落马洲花园外摆设摊档售卖饮料及纪念品的小贩那天多了数百元生意额。李先生与太太随香港旅行团来观赏爆破工程,他盛赞旅行社十分“有脑”。他又谓,爆破工程难得一见,称得上是奇景,团费只需35元,便可游览元朗、石岗及落马洲,是物超所值。
中国第一爆,对于香港游客而言,是内地第一爆,使得香港旅游行业的有心人,实实在在地抓住了一次发小财的机遇。
不过,在深圳媒体上,已经有不同的声音在出现。一媒体刊登出《城中村改造不能回避庞大流动人口》的署名评论员文章。文中写道:“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是与源源不断的外来流动人力资本补充分不开的。低收入群体在劳务市场上表现出‘无限供给’的特点……正是30余万名生活在‘城中村’的‘农民’,在安置区内那一方有限的土地上,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罕见的奇迹,即建造了本应由政府提供的,面积总计达一亿平方米的廉租屋,才使得深圳这座‘一夜之城’近千万流动人口‘居者有其屋’。这些出租屋和‘城中村’控制了深圳营商成本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为创新型的产业进入深圳搭建了低成本的门槛。”
深圳在高速发展中。深圳的城市化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工业拉动作用明显,制造业长期以来是其重要经济基础,这种经济结构决定了深圳人口结构是以年轻的体力性劳务工为主体的;二是城市发展迅速,社会人口猛增,其中中低收入的暂住人口比例极高。1979年,深圳市(当时为宝安县)户籍人口为31万余人,暂住人口只有0.15万人。至2004年,据公安部门统计,深圳实有人口超过1000万人,户籍人口大致为150万,暂住人口高达900万。这两种情况就决定了深圳需要大量廉价的租赁住房。
廉租屋市场需求巨大,而合法廉租屋供给严重不足。深圳特区成立20年来,全社会住宅竣工建筑面积约为6000万平方米,除去150万户籍人口居住面积(深圳户籍人口的居住面积人均在25平方米以上,共计4000万平方米),只有约2000万平方米合法的住房供外来人口居住,从总量上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如果将暂住人口的居住面积定位于户籍人口面积的一半,即10平方米左右,900万人口需要的居住面积也要高达9000万平方米。而现在能够供给的只有2000万平方米,会出现7000万平方米的缺口。如果流动人口居住标准再减少一半,仅为5平方米,900万人口的需求被缩减为4500万平方米,那么依旧会出现一个2500万平方米的缺口。7000万平方米缺口也好,2500万平方米的缺口亦罢,这既是城中村村民能够以房租牟利的源头,更是向当地政府提出了极其严峻的课题:深圳发展需要暂住人口,但是供暂住人口居住的廉价房屋,一时间还没有建造出来,还没有造够,于是悖论出现了:让深圳急需的、离不开的暂住人口居住到哪里去?
更有杂感式文字出现在当地报纸上。一文名曰:“第一爆VS百年房”,“看着壮观的爆破,笔者马上想到的是那些尚在健康使用的百年房。百年房尚且可以继续生存,而我们这个中国第一爆爆破和拆除的房子不过20年左右。这巨大反差说明,我们在大干快上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还有这样的标题:“坚强的高楼‘英年早逝’为那般?”,“由于城市建设规划的失误、落后,多少宝贵财富、资源,就在拆了建、建了拆的过程当中化为乌有。”
甚至还有对“中国第一爆”的规模定位发出怀疑的。一笔名为“楼不倒”的作者写道:“又出了个中国第一啊。我记得2002年11月重庆奉节旧城一次爆破30栋楼,但人家还是很低调地称自己是‘三峡库区迄今最大规模的清库爆破’。想必是人家30栋楼的总价不如咱们深圳这16栋楼吧?但是且慢,奉节爆破用了1.6吨炸药,深圳用了0.68吨,这该怎么算啊?”
记者回到上海,见到5月24日新民晚报上的文摘:“第一爆”过后的忧思。“爆破声一次次响起,规模一次次加大,倒下的建筑却越来越年轻。”
我记住了媒体报道中的一句话:一个不考虑多数人的城中村改造是不完整的。简而言之,就是深圳建设需求的数百万体力性劳务工与城市廉价屋建设无法满足其居住要求的巨大矛盾。对于违规建筑以及“群体抗法”行为,绝对必需政府的强硬措施;对于标本式的违建,必须予以坚决拔除。但是,只有对整座城市以及周边地区从根本上和基本上规划、解决深圳暂住人口的居住课题,所有城中村的改造,方能有序、有效地得到进行和实现。
在民间,曾经有过“二奶村”称谓的一个城中村,被冠以“中国第一爆”的名称,爆破拆除了。只是,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如是的一个客观现实将很不令人舒服地继续存在:“色情活动”会在尚未得到改造、一时也难以全部得到改造,在深圳现实中仍将无奈地“起作用”的其他城中村继续存在,甚至“猖獗”。
深圳的“中国第一爆”,为中国已经继续了20多年的经济建设改革事业形象地点明了一道课题: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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