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某大学校园惊现的匿名信事件正在调查中
律师指出女大学生此举涉嫌侵犯当事老师隐私权
校园“小字报”痛揭负心郎?!
女大学生怀上了老师的孩子,却惨遭抛弃?!
昨天上午,沈阳某大学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一封在校园醒目位置四处张贴的匿名举报信搅乱了校园的平静:痴情女大学生在信中痛诉自己和男老师之间的悲惨恋情,点名指责男老师导致自己怀孕后又将自己抛弃。
校园张贴举报信揭师生恋情
线索提供者称,该举报信5月31日晚出现在该大学食堂、学生宿舍和校园宣传栏的信息板上。但昨天下午,记者在沈阳某大学校园的上述位置,却没有看到这封举报信。
女大学生晓墨(化名)是一名细心人,看到这封举报信时她十分震惊,并从信息板上扯下了一封。当天,她向记者出示了自己收藏的这封举报信。
举报信的内容摘录如下(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记者隐去了有关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的学校真实名称):
本人是××大学的一名女学生……建筑系的陈×老师追求我……骗我说等我毕业了可以帮我留校或帮助我找工作,毕业就跟我结婚,我相信了他……我们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第一次就怀孕了,我很害怕便跟他说,他却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他也不找我了,还很讨厌我。我说要告诉学校领导,他说没用以前有一个女孩也到学校来闹过好几回,领导只是找我谈谈,我要是没有这层关系我能留校吗?我这人哪都好,还会疼人,你不也很爱我吗?我喜欢女孩就两个月的时间,长了就烦,男人都这样……但我感觉像他这种人不佩(原文如此)当老师,希望领导认清这个人,不要伤害到别的同学。
张某 2005年5月29日
晓墨告诉记者,直到昨天上午,校园内食堂、学生宿舍等处的信息板上还张贴着这样的举报信,后来被人撕掉了。晓墨自称了解举报信中所称的一些“师生恋情”,女孩是该校的大二学生,而陈×是该校一名老师,曾经代过他们的课。
校方在查证举报内容是否属实
这封举报信在学校里引起强烈的反响,看到举报信的大学生都表示,如果信上说的是真实情况,陈×身为人师,对自己的女学生始乱终弃,十分不道德。作为一个知识素养、生活经历都比女学生丰富的大学老师,他应该知道学校生活对一个女学生意味着什么,也应该知道和一个女孩子发生关系意味着什么,假如真是那样陈×的所作所为玷污了校园的纯洁,也有辱师德。
记者来到举报信中所称的陈×所在的××大学的某学院,该学院党总支的刘副书记证实,陈×确是该学院的一名教师,去年研究生毕业后刚刚调入该学院,年纪是二十七八岁左右。他说已经知道了举报信一事,就举报信所称的内容目前正在进行查证。
沈阳××大学党委宣传部的杨部长说,学校的纪检督察部门已经介入,正在有针对性地逐一查找当事人,寻找举报信中所称的女大学生,以核查有关情况。但是由于举报者是匿名,目前还没有找到举报人。他表示,如果举报信中所说的内容属实,陈×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师德,校方将坚决予以除名。
但杨部长也表示,不排除有人企图无中生有,通过张贴举报信的方式,恶意诬蔑陈×老师。如果这样的话,将是对陈×名誉的极大损害。
当事男老师:这纯粹是诬陷
记者当天经多方努力联系到了举报信中涉及的陈×老师。他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举报信的有关情况,并断然否认举报信的内容。陈×气愤地说:“这完全是在造谣,纯粹是在诬蔑!”言谈之中,情绪十分激动。他表示将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如此揭他人隐私涉嫌违法
就校园出现的这种举报信,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闯静表示,当事方女大学生的举动并不可取。她在举报信中自己采用了匿名,而具体点了对方的工作单位和名字,并在校园公共场所进行张贴,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涉嫌违法,对男老师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
闯律师表示,理智的做法是,这名女大学生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向学校纪检部门、有关单位反映有关问题,甚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席记者 靳室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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