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记者 王建华
5月30日,以“修宪”为主要议题的台湾“任务型国民大会”在台北市阳明山中山楼正式召开。主张“修宪”的国民党和民进党掌握超过8成的席位,因此“修宪案”过关几成定局,这必将对岛内政坛及两岸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国大”开会争吵不断
早在5月26日,“任务型国大”的各项筹备工作就开始了,并列出了会议日程:5月30日报到,6月1日、2日,“国大”召开第一、第二次主席团会议,7日由“立法院”代表说明“修宪案”要点,9日正式复决“修宪案”,10日闭会。
30日是“任务型国大”开会的第一天,主要议程为报到与宣誓。名不见经传的小党中国民众党主席陈源奇,报到前晚就睡在议场外的报到台上,成为第一位报到的“国民大会代表”。报到时,他将写着“议长”的领带绑在额头上,身披彩带,在议场满场飞舞,逢人就握手、打招呼,但理会他的人并不多。
其他各党的代表都采取集体报到方式。“台联党”的代表们大概是初次当选,在排队时,还有成员像小学生般小心地问“队伍要排成3列还是4列?”该党秘书长陈建铭解释“不必排太整齐”后,他们才高喊口号完成报到手续。民进党虽也有人带队高喊口号,但遭到一些代表的反对,认为喊口号太幼稚。国民党特地挑10点10分报到。
在完成报到后,代表们四散而去。不少曾当选过的代表熟门熟路地和昔日同事寒暄,第一次当选的则充满好奇,到处拍照、观赏,还有人带着大批亲友团前来观看宣誓典礼,《联合报》称现场就像是在搞“交际舞会”。
随后的宣誓大会依旧闹哄哄,陈源奇等人大声叫喊要求发言,民主行动联盟的张亚中等3人高举“民、国两党,民主罪人”白布条,撕毁当选证书,拒绝宣誓,以抗议“修宪”的不正当性。一片吵吵嚷嚷中,主持者叶菊兰草草宣布会议结束。5月31日,“国大”又是在争吵和讨价还价之中,经过三轮投票,才选出民进党的叶俊荣为大会的秘书长。
陈水扁强力动员“修宪”
其实,出现这样闹哄哄的局面早在大家的预料之中。“任务型国大”本身就一个政治“怪胎”,它惟一任务是在废掉自己的“修宪案”上盖个戳。岛内媒体都以看戏的心态来看这次会议,连“台独”媒体都评价说这“又是一出歹戏,人看人骂、边看边骂,却又不得不看”。
“任务型国大”要复决的“修宪案”是去年8月23日“立法院”通过的,主要包括:一、废除“任务型国民大会”。二、“公投入宪”。“立法院”提出的“修宪案”、“领土变更案”等从“国大复决”变成“公投复决”。三、“立委”席次从225席减为113席,任期从3年改为4年,选举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四、“总统、副总统”弹劾案程序,从“立法院”提交、“国大”同意改为由“立法院”申请、“司法院大法官”表决,“宪法法庭”判决。
一贯热衷于搞“修宪”的陈水扁和民进党对这次会议特别关注。据岛内媒体分析,他的打算一是希望通过改革选举制度,压缩中小政党的空间;二是在无法实现“台独时间表”的情况下,通过“修宪”来部分落实其“台独”主张,如消灭孙中山先生所创建的“国民大会”和“五权宪法”等,给支持者一个交代。陈水扁前不久就喊出了“第七次‘修宪’后推动第八次‘修宪’”的口号。
为防止有代表不听党的指挥,民进党建立了一套监督机制,对党籍代表分片监督,以保证“一人不少,一票不少”,还特别规定,一旦有人敢违反纪律,便立即进行严惩,换人投票,以确保“修宪案”过关。
尽管如此,陈水扁还嫌不够保险。5月29日,他跑到民进党“国大”党团成立大会上搞最后的动员。在会上,陈水扁一再强硬地威胁说,“修宪”不是开玩笑,如果有党籍代表胆敢投错票,除了其个人政治生命化为乌有外,政党恐怕也会因此崩盘。陈水扁还高声询问在场代表,有没有人唱反调,搞得现场鸦雀无声,气氛颇为紧张。
在“修宪”问题上,岛内政治势力进行了新的组合,国民党与民进党赞成“修宪”,亲民党与“台联党”这一对死敌则反对“修宪”。国民党是想挤压亲民党等中小政党的空间,亲民党与“台联党”等则怕泡沫化。此外,“台联党”还嫌“修宪”不够“台独”,要求“制宪”。
现在,亲民党一方面要求“大法官”解释,“国大”选举的投票率只有23%,这样的“修宪”是否有效;另一方面想在“国大”中拉拢一些小党,策反25名国民党和民进党的代表,试图阻止“修宪案”通过,不过,亲民党也承认,他们“翻案的机会几乎为零”。
“修宪”使“台独”的危险加大
岛内媒体认为,“修宪案”对岛内政治格局和两岸关系的影响很大。
每个选区只选1人的新选举制度将使岛内朝两党政治的方向发展,也使过去靠走“台独”极端路线的“台联党”,靠钱买票才能当选的“黑金立委”,以及靠“配票”当选的争议性人物,当选的难度空前加大。而单一选区制胜者全拿的规则,可能使国民党在台湾北部、民进党在台湾南部的优势更加明显,将进一步强化岛内“北蓝南绿”的格局。
“公投入宪”将从三个方面冲击两岸关系。第一,“公投入宪”赋予了“公民投票法”符合“宪法”地位。台湾的“公民投票法”虽已在2003年11月出台,但在台湾现行“宪法”中并无“公民投票权”的规定。现在,通过“修宪”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公投入宪”将进一步助长“台独”气焰。“公投入宪”是“台独”势力长期追求的目标,他们一贯鼓吹以“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最终达到“台独”目标。“修宪案”的通过,可能进一步刺激“台独”势力的欲望。
第三,“公投入宪”使“台独”的危险性加大。今后,如果泛绿阵营利用其“执政”优势,故意制造话题,操弄民粹,通过“修宪”或“变更领土”,再经由“公民投票”表决,便可能迈出“法理独立”这危险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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