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本报讯 近日,延庆“无头女尸”案真凶王合刚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41岁的王合刚,是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大营村农民,2000年3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害人刘某曾是王合刚的女友,刘某与丈夫离婚后,便和王合刚同居了,然而在此期间,王合刚总怀疑刘某还有别的男人,于是对刘某产生不满。
2004年3月20 日晚8时,气急败坏的王合刚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用尖刀向刘某的右胸猛刺一刀,刘某被刺伤右胸部及心脏,刘某呼救时,王合刚又骑在她身上,捂住她的嘴,直到刘某不动为止。刘某被害致死后,当天夜里,王合刚将刘某的尸体抛在其所在村庄北边的一个涵洞内。6月24日,延庆县大营村一位村民在检查水渠时,突然发现一具无头女尸,衣着完整,但尸体已高度腐败,尸体上身用棉褥包裹,棉褥外侧在胸部和小腹部用电线捆绑,看上去像是村里三四个月前失踪的刘某,随即向村书记进行了汇报。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侦查,有重大嫌疑的王合刚当日被抓获。后来在勘察过程中,在距渠口处27米的地方发现了死者头部,经法医鉴定,刘女士的头部与躯干部分离属于尸体腐败后自然脱落所致。在法院审理时,王合刚提出他没用刀扎刘某,而是其用刀吓唬她时,刘某扑到刀上,他没躲开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对他的辩解法院没有采纳。
一同被执行死刑的还有聚众伤人致死案女主犯廖兆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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