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雄,1938年3月23日出生。台湾嘉义县人。现任民进党秘书长,“总统府资深顾问”,民进党第六届“立法委员”。
1960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2年起任律师。1980年任“美丽岛事件”案中高俊明、林弘宣等牧师的辩护律师。1983年12月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6年12月、1989年12月当选连任。1986年任民进党创党10人秘密小组成员,11月当选该党第1届中央执行委员。
1992年12月当选第二届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1993年12月任民进党“中国事务委员会”委员。1995年12月和1998年12月连续当选第三、四届“立法委员”。曾任“立法院内政、交通、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总召集人。1994年获民进党提名竞选高雄市长落败。1996年6月当选民进党中央党部政策委员会执行长。1998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八届中常委。2000年任民进党“总统”竞选指挥中心总干事,5月出任“总统府”秘书长、发言人,同年8月转任“行政院副院长”兼“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0月接替唐飞出任“行政院院长”。
2002年2月被陈水扁聘任为有给职“总统府资政”,后因转任民进党秘书长,转聘为无给职的“总统府资深顾问”。2000年、2004年两次担任陈水扁“总统竞选总部”总干事。2002年7月被指定为民进党第10届当选中央常务执行委员,并任中央党部秘书长、人事评议委员会召集人。是民进党在高雄地区头面人物。2004年12月当选第六届民进党不分区“立委”。(资料来源:摘自中国台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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