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下出租车时,将装有1000元现金及银行卡、身份证的钱包遗忘在后座上。”赵女士说,当她拍打车窗要求取回钱包时,那名司机却开车跑了。事发后,路人记下了这辆出租车的车号是京B×654×。
赵女士说,她记得这辆红色富康出租车是金建公司的,司机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留着板寸。但当她向金建公司提出当面辨认这名司机时,却被拒绝。
目前,赵女士已报案。潘家园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他们已于昨天将金建公司的一名司机带到派出所作笔录。但这名司机否认了此事。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乘客:粉红色钱包掉在后座上
6月4日下午3时左右,家住朝阳区劲松附近的赵女士和一位朋友从华威桥乘一辆红色富康车前往南磨房。“当时我的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我坐在后座上。”赵女士说,上车后就顺手把钱包放在了自己的腿上。
“到了目的地后,我的朋友付了车费先下了车。”据赵女士讲,当她钻出车门后,在关车门的瞬间忽然发现,自己粉红色的钱包掉在了后座上。“于是,我马上拍打车窗并告诉司机,我的钱包掉在了车上,请求他开门。但他看了我一眼后马上开车跑了。”
“我的钱包中有大约1000元现金、两张银行卡、身份证及在单位签到用的磁卡。”赵女士说,由于事出突然,她没能记下这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不过,我记得这辆红色富康出租车是金建公司的,司机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留着板寸。”
路人:下意识扫了一眼出租车
随后,这辆出租车由西往东快速行驶,在前方不远处的丁字路口左转弯。
“当时我听见身后有汽车的声音,而且声音很大。我回头一看,是一辆空驶的出租车。”正巧路过此地的行人李先生说,他觉得很奇怪,空驶的出租车为了载客一般速度都比较慢,而这辆车的速度却很快。
李先生下意识地扫了一眼这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由于车速很快,他只记下该车牌号码中间的三个数字是“654”,即车号应当是京B×654×。
金建公司:拒绝乘客辨认司机
据金建公司工作人员讲,符合这个号码的出租车,他们公司只有一辆。但该车司机称,事发时自己并不在南磨房,而是在公主坟。随后,赵女士向金建公司提出,要求当面辨认这名司机,但被金建公司拒绝。
金建第六分公司一位姓傅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赵女士已经报案,所以出租车公司也不好插手此事。“我们希望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情真相。”
派出所:涉嫌司机否认此事
潘家园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接到赵女士的报案后,他们已于昨天将金建公司的这名司机带到派出所作了笔录。但这名司机否认了此事。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信报记者张玉玮
■律师观点
应让乘客辨认司机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表示,如果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则该司机的行为属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钱包虽然被遗忘在出租车上,但这个钱包的所有权归赵女士,司机在没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将钱包拿走,即侵占了赵女士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应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孙律师还表示,由于乘客对金建公司的一名司机提出质疑,在目前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金建公司应满足乘客要求,让其当面辨认那名司机。信报记者张玉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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