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暄) 4月26日,国务院三峡办作出了对三峡水库重庆库区长江干流重点水域漂浮物清理实行委托制决定。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作为长江干流重点水域清漂的被委托方———重庆市环卫局已与三峡总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据悉,这是国家首次对长江干流重点水域漂浮物清理实行委托制。
据了解,本次的整个清漂经费约600万元,工作范围包括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忠县、石柱、丰都等7个区县(自治县)及重庆主城重点水域,初步确定巫山县瞿塘峡出口、奉节县李家坝、云阳县新津沱等40个清漂重点区域。
为保证清漂工作的顺利实施,每个重点区域配备清漂船2—3艘,蓄水到139米水位的长江重点水域,清漂船的配备将达到80—120艘,作业人员320—480人。同时,还将逐步建立网络监控体系,把清漂作业效果纳入社会监督范畴,凡作业不到位的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为此,该市环卫局还公布了监督电话:67902364。
又讯(记者罗暄)记者昨日获悉,三峡库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会将于6月10日召开,届时,该市环卫局将与三峡库区沿江各个区县(自治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去年,三峡库区沿江12个区县(自治县)组织了300余人的漂浮垃圾打捞队伍,共清理库区漂浮物、沿岸垃圾5万多吨,基本保持了三峡景观和中心城市水域的环境清洁。今年,重庆市政府另投入专项经费2000万,用于建造清漂船舶和次级水域河流清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