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来,我会选择冷静地分手。不管心中还有没有爱,毕竟曾经相爱一场!”监狱中的叶华,佝偻着身体,拳头不停地敲击着自己的头部。就是这样一位眉清目秀的小伙子,因为一念之差,竟然用菜刀砍下了爱妻的右腿。叶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已装上假肢的叶妻近日又向法院提请离婚,扬中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日前,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一只小灵通
恩爱夫妻变成陌路人
叶华是个个体户,小学文化,1975年生于江苏扬中。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女儿,叶华心满意足。
为了让妻子女儿过上好日子,叶华决定做生意。随后,他就向亲朋好友筹借了几万块钱开了家地板店,像模像样地当起了小老板。徐梅也是个比较独立的女孩,她不愿丈夫一个人挑起生活的重担,便重新拾起了理发的手艺,在扬中开发区花了七千余元盘了家铺子开起了理发店。小两口子相濡以沫,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天,叶华从上海出差回家,无意中发现徐梅多了个小灵通。既然有手机,为什么还要买小灵通?事先没跟自己透露半点信息,这不像妻子平日的所作所为,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晚上,夫妻两人一起上楼,等女儿睡了以后,叶华对妻子说,“梅,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徐梅淡淡地说,“累了一天了,我想睡觉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说完,徐梅便将台灯关了,自己睡到女儿的小床上。叶华十分恼火。结婚这么长时间以来,这是徐梅第一次这么冷淡地跟自己讲话。叶华还是忍住了,他怕争吵声会吵醒孩子,他也怕争吵会让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也许是自己多心罢了,不就一个小灵通吗?叶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但却辗转反侧怎么也难以成眠。那一夜,他们第一次分床睡。
此后,叶华明显感觉到徐梅的变化,以前的嘘寒问暖不见了,以前的温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徐梅待在店里不肯回家,有意无意地躲避自己。叶华感觉到了什么,但他还没有任何证据,他不知道妻子的变化是由于自己不回家,还是由于妻子有了外遇。
盛怒之下
丈夫砍下爱妻的腿
一天,叶华经过附近的一间杂货店,他一摸口袋没烟了,便过去买盒烟。快到门口时,他突然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隐隐约约听到了“徐梅”的名字,叶华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挨在窗户旁边听里面的谈话,他听出来讲话的是同村的两位大婶,大概的意思是徐梅店里最近老有个男的、那男的好像是徐州人之类的。一股冲动遍布全身,他急冲冲地赶往徐梅的理发店,他要去看个究竟。可当他来到理发店时,却发现铁将军把门。他只好把膨胀的怒气又咽了回去,他想莫非徐梅也打烊回家了?当他回到家,却没有发现徐梅的踪影。一问母亲,母亲说,“小梅到徐州去了,说要好几天呢,中午刚走的,她说跟你讲好了的,你咋忘了?”叶华一听“徐州”两个字,一下子呆坐在椅子上,但怕母亲看出破绽,只好支吾着说自己忘了。
反复给徐梅打电话,手机都是关机。叶华十分沮丧。每天到店里去,他都将自己反锁在里面。他没有心思做生意了,赚钱有什么用呢?他的脑子里涌动着无数的想法,愤怒,自责,报复……他甚至想杀了这对狗男女,这种混合的思想让叶华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几天后,叶华回到扬中。晚上9点多钟,叶华在外面吃完饭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徐梅半躺在床上玩小灵通。叶华努力克制自己的激动,和徐梅打了招呼,便陪女儿玩了一会,将女儿哄睡着了。孩子睡下后,叶华倚坐在徐梅旁边,开始了盘问。“小灵通是谁给你买的?”“我自己买的。”“梅,别瞒我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我早知道了。”“既然你知道了,我也不瞒你了。是别人送的。”“6月30日到7月3日你去哪儿了?”“和几个朋友到徐州玩去了。”“什么样的朋友,包括送你小灵通的人吗?他叫什么名字?”“普通朋友,送小灵通的姓陈,他也去了,还有他的几个朋友。”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深爱着的女人,这个和自己同床共枕已经三年的妻子,她如此简单地陈述着她的外遇,她的越轨,却全然没有半点的羞耻和紧张。
叶华愤怒了,他歇斯底里地一把将徐梅从床上拽起来,“今儿晚上不把话说清楚休想睡觉,我可不想戴个绿帽子,老婆偷人自己却不清不白。”徐梅一把推开叶华,穿好衣服拿起包就要往外走。“你要去找那个野汉子吗?你走好了,你身份证在我这里呢!”徐梅回答说,“即使什么都不要我也可以生存。”叶华一把将徐梅推倒在床。愤怒夺走了叶华的理智,叶华急忙下楼到厨房间拿了把菜刀。他一定要问个青红皂白。“快说这几天你都干嘛去了,要不说我们就一起死,我想砍了你然后再自杀。”徐梅坐在床边冷冷地看着叶华,还是一言不发。“好,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等着!”说完,叶华便打开衣柜找了条旧裤子,用菜刀将旧裤子割成布条,用布条将徐梅的双手反绑起来,然后继续追问她到底和姓陈的有没有关系。徐梅还是否认,叶华提出“如果你们没什么,那明天你就和我一起到徐州去。”徐梅恨恨地答道,“你简直不可理喻。你绑着我算什么男人,有本事你就让我走,走了我就再也不回来了。”叶华一听更加恼火,刚要出手扇徐梅一个耳光,这时他发现女儿朵朵在床上翻滚,可能要醒了,为防止两人的争吵影响孩子休息,叶华进而用毛巾将徐梅的嘴堵了起来。可能他们的吵闹声被楼下的父母听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叶华的父亲上楼敲门说,“这么晚了,还不睡觉?”叶华回答“知道了,马上就睡了。”之后父亲便下楼了。
父亲走后,叶华又继续质问妻子,但结果显然令他很不满意,被反绑着双手、堵着嘴巴的徐梅显得不甘示弱,眼睛里充满着愤怒的目光。那目光仿佛在嘲笑叶华,“即便杀了我,我也不说”,叶华破口大骂“你这个贱女人,做了错事不肯承认,也不求饶,真不要脸!”叶华越想越气,满腔的愤怒让他在恍惚中举起了手中的菜刀,他左手摁住徐梅的右小腿,右手用力砍了下去,边砍边咆哮着,“我让你跑,我让你和野汉子好……”菜刀连续挥舞了几下,血像决堤的洪水喷涌而出,溅得四处都是,沾满了叶华的双手,溅到叶华的脸上,溅到妻子因疼痛而扭曲的脸上……当叶华松开左手时,妻子的右小腿从床沿上滚落下来,落到地板上。叶华又疯了似的,一手提着菜刀,一手拎着妻子血淋淋的小腿夺门而逃。在楼梯口,一直未敢熟睡的父母站在那儿,吓呆了,半晌没回过神来,当他们回过神想阻止儿子的时候,儿子疯狂地往外奔,拦也拦不住。出了门以后,叶华一路小跑,来到居民点旁的污水沟,将菜刀扔到水中,将妻子的右小腿扔到排水沟中。干完这一切后,叶华清醒了很多,他知道自己犯法了,而且罪孽很深,他给一朋友打了电话。那朋友很快和另一个朋友一起过来了,叶华将具体情况跟他们两个讲了,并请求他们陪同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身心俱伤:
曾经是真心相爱的人
2003年9月25日,扬中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叶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叶华没有提起上诉。由于叶华将徐梅的右小腿扔到污水沟,导致徐梅的右小腿膝关节完全性离断,且无法接合,法医鉴定,构成六级伤残。为了能重新站起来挣钱养家,徐梅安装了假肢,并为此负债5万元。
实在难以忍受生理和心理的煎熬,徐梅向扬中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通知徐梅到南京市浦口监狱开庭。叶华从大铁门内走出来,剃着光头,穿着宽大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原本就清瘦的脸庞越发显得消瘦。不知怎么的,徐梅就在看到他的一刹那,所有的怨恨都没有了,甚至有点心疼。庭审出乎意料地顺利,原被告双方都很冷静、谦让。被告叶华同意离婚,并提出原告的婚前财产、双方的婚后财产全部归原告徐梅。徐梅提出安装假肢的5万元不要被告负担。也不要被告承担女儿的抚养费。近日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离开监狱的时候,徐梅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车的一角,喃喃地说:“我们曾经是真心相爱的人。”然后,她便伏在坐椅背上暗暗流泪。编后:爱让一对原本幸福的夫妻分开了。这确实有点残酷,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丈夫进了牢房,而妻子落下残废。谁该为这样的不幸“埋单”,如果妻子安分守己,如果丈夫保持冷静,而生活中这样的假设已没有意义。事实已无法改变。其实,婚姻生活多是平淡的,当你发现对方有异常,多一分宽容少一点猜忌,暴力只会让问题复杂,增加彼此的隔阂。爱需要夫妻彼此间的宽容、理解、忠贞如一。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10日 第二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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