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肥6月9日电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张燕 阜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种永纪(已退休)涉嫌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昨日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种永纪的妻子被控转移赃物罪与其同堂受审。昨日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至晚上20时左右结束,主要就种永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今日庭审将继续。
已届花甲的种永纪,历任原县级阜阳市公安局长、阜阳地区行署公安处交警支队支队长、阜阳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阜阳市(省辖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2002年10月退休。2004年2月26日被省纪委宣布双规。
种永纪的案发与他一手提拔的原阜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韩明亭(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今年1月13日被阜阳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直接的关系。据韩明亭交待,为当交警支队长,他曾向种永纪行贿。而韩明亭归案后,不仅将种永纪供了出来,同时牵扯出来种永纪的女婿———原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政委武献飞,颍泉区原财政局局长宁国良。
据指控,种永纪利用职权自1992年开始,通过为人办车辆入户、职务调动、协调资金等方式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368983元、美元1000元。
种永纪在任原县级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时,先后领取“五四”式手枪两支。1982年3月,种永纪将其中一支换领“六四”式手枪,后又换领“七七”式手枪(枪已上交)。另一支“五四”枪被种私藏。此外,种永纪还将配发、索要的子弹陆续藏匿。2004年2月,种永纪指使儿子将藏匿的子弹转移到儿子岳父孙某家。案发后,在孙家搜出子弹453发。从种的儿子家搜出“五四”手枪和子弹4发,在种的住处搜出子弹23发,加上查获其女儿代为转移的子弹,种永纪藏匿子弹近千发。
另外,种永纪家庭财产中现金、存折、有价证券、股金、债权合计人民币609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美元1万余元,其合法收入节余为人民币44万余元,扣除受贿、贪污所得,尚有人民币327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美元9000余元以及名烟名酒、首饰字画等物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昨日庭审中,种永纪对检察机关关于其受贿的指控基本不持异议。另外,种称枪支都是配发的,没有私藏。种还在庭上解释财产情况,他说收入主要是工资福利,他曾经借给别人80万元,年年收利息,还有逢年过节时亲朋好友的馈赠以及孩子结婚、父亲去世时接受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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