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6月14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天津市人事局与北京市人事局、河北省人事厅日前在河北廊坊市签订了《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标志着三地将按照市场主导、开放自主、互惠共享、优势互补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京津冀区域人才信息共享、结构互补、自由流动、合作培养的机制,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
按照协议,京津冀将在人才交流服务、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紧缺人才培训方面加强合作。三省市人才网站相互链接,及时发布人才服务信息、人才政策,人才市场互为异地办理人事代理业务,逐步推进人才市场准入。利用三省市人才、智力、项目资源,合作举办人才交流活动和开展区域性的人才、项目、技术洽谈活动,共建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以项目合作为主要载体,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咨询以及科研技术攻关、推广和应用等。以柔性流动为主要方式,鼓励高层次人才从事咨询、讲学、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高新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服务。京津冀三地还将及时了解和沟通当地紧缺培训项目需求,以需求为导向、项目为纽带,开展紧缺人才的社会化培训,签订培训合作协议,联合当地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师资资源,达到培训项目师资共享。
三省市将互相认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国际职业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异地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计算机考试。
三省市还将推行公务员互派交流学习合作。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目标,采用挂职锻炼、交流学习、项目课题共同研究等形式,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能力。
为协调解决人事争议,三省市将制定和完善符合各自实际的人事争议仲裁政策,逐步形成统一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框架。
此外,三省市还将在引进国外智力、编制人才开发规划等方面开展合作。京津冀三省市商定建立人才开发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议内容,梳理三地人事人才政策,有利于人才开发一体化的,经共同协商后尽快互认共享;不利于三地人才交流的“瓶颈”,适时调整。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5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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