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前日A4版刊发长篇调查《矿乱》一文,报道今年4月四川省在铁腕整肃矿区吏治。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共发现参与、干预办矿79人,其中包括该市西区4名县级干部在内的市、县(区)各部门干部31人,乡镇干部及家属9人,村社干部39人。一边是今年安全生产形势“开局不利”,前5月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6倍;另一边却是煤炭行业内官商勾结,使安全监管形同虚设。面对这一切,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这是给安监人员脸上抹黑!”国务院安委会也紧急规定,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如以各种形式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提供方便,均将受到严肃处理。
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证实,官商勾结现象确实在很多地方都存在;虽然“并不非常普遍,但影响很坏”。他透露,安监总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预防腐败。
官煤勾结导致监管虚设
今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8人死亡、1人重伤。最终调查结果显示:矿主彭国财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其兄彭贵财是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6月8日上午,资江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目前,已发现22人遇难,24人受伤。早在5月27日,资江煤矿已名列国家煤监局公布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停产整顿的煤矿黑名单中。据了解,资江煤矿原为湖南省娄底市市属国有矿,今年1月26日整体转让给民营企业湖南辉鹏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查明,资江煤矿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属非法生产。
预防腐败新政迭出
今年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发生“3·14”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之后,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上周,国务院安委会转发了《黑龙江省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安委办字[2005]9号),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订有关预防腐败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李毅中强调,“官商勾结,官煤勾结”已经到了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时候了。他表示,将专门布置国家安监总局把两类查处作为重点:一是查处不正之风、腐败行为和渎职行为;二是查处安监人员在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李瑞峰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领导干部办煤矿无疑会造成执法和安全监管难的态势。公务员干部自己不亲自参股或任职,而是躲在后面为亲朋好友“遮风避雨”,这种情况更隐秘,危害更大。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二处处长经国藩告诉记者,重庆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或其亲戚朋友从事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还无法核实清楚。然而,就在国务院安委会的通知还未到达时,重庆市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治理瓦斯50条》,其中明确提出,凡公务员在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参股入股,将严肃处理。经国藩还表示,重庆市可能会配合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通知,进一步制订出预防腐败的措施。
以法治煤是方向
“执法者和经营者绝对不能同时兼任,就好像裁判员和运动员不能集于一身。”煤炭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司坡森建议,预防腐败最终应该以制度化的方式加以体现,要实现“以法治煤”,加强煤炭行业的法制建设。
“加强法制建设”思想其实也成为国家关注煤炭行业的一个重点。6月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本报记者侯利红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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