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4日9时许,葛塘公共汽车站,一辆从玉桥市场方向开来的公交车缓缓地停了下来。“抓小偷啊!”车上的女青年小孙突然喊了起来。一中年男子跳下车猛跑,小孙和她的姐姐紧追不放。刚逃出车站,该男子就被众人按倒在地,小孙从他的身上搜出了自己的手机。然而在派出所,这个叫李可全的男子坚决不承认自己偷了手机。
民警:你有没有扒窃他人手机?
李可全:没有。
民警:那为什么有一个女子要抓住你膀子喊抓小偷呢?
李可全:不知道。
民警:那你为什么要甩开她的手跑呢?
李可全:我脚底下有水,要跳开。
虽然一直否认盗窃,但是充足的证据无可辩驳,他很快被移送到了法院。法官发现,这是一名“惯犯”。资料显示,四川人李可全2002年底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去年因涉嫌盗窃600元被刑拘,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在法庭上,法官试图让他主动承认盗窃行为,不料他的辩解越发离奇。
法官:你乘车到葛塘做什么?
李可全:这是我的工作,我是个反扒队员,是卧底。
法官:既然你是个反扒队员,你被抓获后为什么没有组织来向公安机关解释?
李可全:我不知道。
法官:难道反扒队员就能偷手机吗?
李可全:……
虽然只盗窃了一部价值600多元的手机,但因为是累犯,认罪态度又较为恶劣,昨天,南京六合区法院沿江工业开发区法庭以盗窃罪判处李可全有期徒刑2年半,罚金2000元。通讯员 江刑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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