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6·8”娄底资江特大矿难已过去了两个星期,在日前举行的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期间,我省煤矿安全再次引起了“万里行采访团”的关注。对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谢光祥面对一堆喜人的成绩,却尖锐地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当前部分地区存在矿山非法开采,违法生产,为什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不到位,我们干了什么?应该干什么?
调查显示,资江煤矿在今年3月至5月期间,曾经先后八次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产整顿,然而该矿却一直在生产,最终导致矿难的发生。
非法煤矿严重反弹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矿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9.89%,人均监察矿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6.06%,累计行政罚款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2.59%,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7%和5.2%。
然而,在省煤矿安全监察局4月中旬开展的“春雷行动”集中执法中,仅在郴州市就发现了199处非法煤矿。
谢光祥表示:“‘春雷’行动所发现的问题,既有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监察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如此严重的反弹和非法生产,我们清楚吗?谁向上级汇报了?我们对地方政府发出了多少监察意见,有多少紧急报告,是真的不知情,还是麻木不仁,无动于衷?
“小煤矿反弹和如此大规模的非法生产,肯定有一个过程,不会是一个晚上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干了什么,我们应该干什么?” 谢光祥如此反思。
省安监局局长质问监管执法
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5月底发布的第三号公告中,资江煤矿被列为61家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国有煤矿之一,并被责令停产整顿。然而,就在公告发布10余天后,资江煤矿就发生了惨剧。对于这一点,谢光祥坦言:“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主要是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监察监管执法不到位、认识不足、基础工作不扎实。” 谢光祥毫不掩饰地说道,这主要是因为监察人员还停留在地方监管上,没有真正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离国家监察还有很远。
八道停产禁令竟置若罔闻
调查显示,资江煤矿改制后尚未依法取得变更后新核发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也没有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确保该矿安全生产,娄底市政府于今年3月组织娄底市煤炭局、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该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前必须停产整顿。具体安全生产由娄底市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要监管,冷水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协助监管。
此后,娄底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娄底市煤炭局多次对该矿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冷水江市政府职能部门也先后八次组织对该矿进行现场整改督查,明确指出:该矿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必须坚决停产整顿,但该矿却一直在生产。
3月4日,娄底市煤炭局、娄底市安监局、冷水江市煤炭局、冷水江市安监局联合对资江煤矿改制后进行第一次安全大检查,就下达了整改文书,要求该矿停产整顿。
3月5日,娄底市煤炭局召集联合监管组第二次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由于矿领导都不在,只是对地面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
3月17日,联合监管组第三次到资江矿业公司下井检查,检查出各类隐患44条,当即责令继续停产整顿。
4月8日,娄底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冷水江市联合监管组第四次下到该矿现场检查,又一次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罚款1万元。
4月9日,冷水江市联合监管组又下井进行检查,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停产整顿。
5月21日,冷水江市副市长彭石清带领联合监管组人员第八次到该矿安全检查,虽然303采区四石门已停止作业,但该矿仍被查出隐患18条,又一次被责令停产整顿,但该矿仍在生产,致使事故发生。
娄底痛定思痛整治矿井
虽然此次事故调查仍在进行中,但在矿难事故协调会上,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要求全市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杜绝高温、雨季再次发生事故。矿井整治必须像防洪一样落实到人,要签订责任状,并要在责任状上注明“因此发生事故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同时,蔡力峰在会上透露,某局领导干部在煤矿入股分红,官煤勾结,对此将进行重拳打击。 本报记者 喻志科 特约记者 肖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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