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姬栋)家住汉口的穆女士请了一家调查公司,调查丈夫的婚外情。在交付了1400多元,苦等1个半月后,调查公司却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资料。穆女士因此要求退款。
穆女士说,因丈夫有外遇,她们夫妻感情越来越坏,已打算离婚。为向法院举证是丈夫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她找到汉口解放公园路一家调查公司,谈定1800元服务费后,双方于4月30日签订委托协议书。
记者看到,协议书上标明:甲方(调查公司)在委托服务中所应取得的咨询、调查、取证的结果资料应包括:在外租住房屋情况,具有相关法律效应资料。
穆女士说,签字时,她就预付了720元。一个星期后,调查公司张经理又催其交了720元,称找到她丈夫在外租住房屋和平时打牌的地址。其后再也没有新信息提供给她,更谈不上“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她觉得上当,多次要求退款遭拒绝。
前日,记者联系上该调查公司张经理。他说,调查此事他耗费了大量人力物人。之所以没有取到预期材料,是因为“没有发现穆女士丈夫有外遇”。
穆女士认为调查公司是在推卸责任。她称曾与丈夫的外遇正面接触过,找调查公司就是为了取证。
武汉某律师事务所蔡江林律师说,国家明文禁止“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仍有一些人以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打擦边球。这些人的调查行为若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是允许的。针对穆女士的情况,根据合同,该公司至少应提供书面或影像性质的材料,仅口头告之应属违约。穆女士可要求扣除部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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