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六月二十三日电 (符信)广州市洛溪大桥于今年六月底还清全部建设贷款本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零时起终止洛溪大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洛溪大桥属政府贷款建设、用收费偿还贷款本息的项目,一九八八年八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据广东省审计厅对洛溪大桥收费还贷情况的审计,该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七点八八亿元人民币,还贷本息共十二点五八亿元,将于今年六月底还清全部建设贷款本息。洛溪大桥还贷结束后终止收费,是该省第一个还清贷款本息后终止收费的路桥项目,将对今后收费路桥管理起到示范作用,是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和取信于民的一个具体行动。
为解决洛溪大桥收费站终止收费后,可能出现华南快速干线一期和番禺大桥部分车流转至洛溪大桥,造成洛溪大桥交通拥堵加剧和桥梁安全等问题,为有效平衡区域交通流量,广州市政府提出洛溪大桥收费还贷结束后,借鉴国外做法开征行政性收费——交通调控费,以此调节洛溪大桥交通流量,保证大桥畅通和运行安全。广东省政府认为,广州市政府提出的方案是一种新的思路,但目前开征交通调控费缺乏法律依据,不宜实施。鉴于洛溪大桥因长期超负荷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广东省政府要求广州市政府在洛溪大桥终止收费后,抓紧进行维修;同时,完善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研究制定严格、积极、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交通疏导和管理,调节通过洛溪大桥的车流量,确保大桥安全、畅顺,并要求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为从根本上解决洛溪大桥的安全和交通拥堵问题,广东省政府还要求省发改委和交通厅积极配合和支持广州市政府,尽快落实兴建洛溪新桥的立项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洛溪新桥,缓解洛溪大桥的交通压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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