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56岁的崔大妈走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为已经精神分裂7年的儿子牛宇辉讨个公道。7年来,崔大妈始终认为儿子的精神分裂症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为牛宇辉治疗肺炎时错用药物所致。虽然他们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两次败诉,但在家属的申请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牛宇辉的家属说,牛宇辉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6级学生,1998年4月15日,因身体不适到校医院治疗,经检查确诊为肺炎,院方连续5天给牛宇辉使用“青霉素”静脉滴注,在发现有严重的过敏症状后,主治医师决定改用“盐酸环丙沙星”治疗。一个多星期后,牛宇辉出现一些精神异常反应。同年10月,牛宇辉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此后病情多次反复,不仅没有完成学业,至今仍在安定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后,家属发现“盐酸环丙沙星”说明书上指明此药有造成心理和精神障碍的严重副作用,青少年禁用。由此家属怀疑牛宇辉的病情与校医院用药有直接关系,于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近200万。
经海淀区医学会鉴定小组鉴定,校医院使用环丙沙星符合药典规范,据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及现有医学文献不能说明牛宇辉患精神分裂症与校医院用药存在因果关系,一审法院据此驳回起诉。牛宇辉家属不服判决,向一中院上诉。在审理过程中,家属要求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重新鉴定,但该单位认为鉴定问题复杂,超出其鉴定范围而退案。因此一中院仍然采信了海淀区医学会的鉴定。去年11月,一中院认为牛宇辉患精神分裂与校医院使用药物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无法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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