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战争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更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受战争破坏远较中国为轻的东南亚国家却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赔偿,其中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所得赔款分别为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甚至连当时尚未统一的越南南方吴庭艳政权也获得了赔款3900万美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还是让历史本身作出回答吧。
二 美国为称霸世界,操纵旧金山,会议把中国拒之门外
1951年7月12日,美国公布了对日和约草案,并在7月20日向同盟各国发出了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邀请函,从而把一度被搁置的对日和约问题再次提上日程。
但是,令世界各国大为惊讶的是,在美国起草的对日和约草案中所列的对日作战国家的名单中没有中国,其后中国也没有收到出席旧金山和会的邀请函。这意味着中国——这个在反抗日本法西斯作战中历时最长、贡献最大、损失最重的国家,将不得参加盟国对日和约的拟定和签署工作。旧金山和会把中国关在了门外。
毫无疑问,美国是策划将中国排除在对日集体缔约之外的主谋。此举的出笼与当时美苏对立的国际形势及美国战后称霸世界、遏制苏联的全球战略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战结束后,美国凭借战争中壮大起来的军事和经济实力,急于在世界建立“美国式的和平”,充当世界的霸主。但是战后实力同样强大的苏联以及在苏联影响下在东欧建立的一系列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打破了美国的梦想。美国便在“遏制共产主义扩张”的幌子下,纠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各地与苏联展开角逐。于是,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曾经并肩浴血奋战的昔日盟友开始分道扬镰。至五十年代初,美苏对峙的冷战格局已经形成。此间发生的国际事件如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爆发,东、西德的分裂以及朝鲜三八线的划分,无不被打上美苏冷战的时代烙印。其中,中国事态的发展最典型地反映了这一时代特色。
从1947年至1951年,对中国人来说的确称得上是天翻地覆、江山易主的4年。这期间,点燃内战战火的蒋介石退踞台湾;而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则于1949年10月在北京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面对中国形势的变化,美、苏两大战后强国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态度。苏联于1949年10月立即承认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美国则极力否认新中国的合法地位,执意拉扯着日趋末落的蒋介石政府。
为了平衡新中国的诞生给资本主义阵营带来的冲击,就必须在远东重新扶植一个新的反共堡垒,以遏制共产主义的发展。美国选中了日本。1948年1月6日,美国陆军部长亚罗尔在一次演讲中公开宣布:“今后对日占领政策是扶植强有力的日本政府,……以便起到可以防御今后在远东方面发生新的共产主义威胁的堡垒作用。”这标志着美国对日政策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由战后初期的抑日变为扶日。此后,美国走上了重新武装日本的道路。
1950年6月,朝鲜半岛爆发的战争点燃了美苏两大阵营间的第一次武装冲突。随着美国和中国先后的介入,朝鲜战争已由单纯的内战升级为一场国际战争。
美国为了打赢这场所谓“遏制共产主义扩张”的战争,急欲启用日本这一反共先锋。为此,美国力主尽快与日本缔结和约,解除对日本的军事管制,恢复其主权,以便使日本尽快加入反共的行列中。召开旧金山会议的建议,就是在这种火药味极浓的气氛中提出的。
但是,由于美苏对中国政府的认同不一,在邀请国、共哪一方出席旧金山会议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执: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由台湾蒋介石政府参加和会,这遭到了苏联政府的坚决反对。眼看旧金山会议有搁浅的危险,美国为了早日实现其扶日反共的目的,竟然置中国作为主要战胜国的权益于不顾,借口盟国对中国政府的认同有分歧而单方决定不邀请中国代表出席旧金山和会,主张中国应在会外与日本单独缔结和约,对于将由中国哪一方与日本缔约,美国强调“应由日本去决定”。
这种把中国排除在对日和约谈判之外并且给予日本选择缔约对象权利的做法,使中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失去了主动地位。中国海峡两岸对美国无视中国权益的作法均表示了强烈的反对:7月16日,蒋介石在台湾发表谈话指出:“中国被拒绝参加对日和约签字,乃破坏国际信义之举,政府决不容忍。”8月15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对此提出了抗议,指出将于9月4日在旧金山召开的对日和约会议,背弃了国际义务,中国不予承认。
然而,美国当局不顾中国方面的强烈抗议,一意孤行,于9月4日-8日召开了有52个国家出席的旧金山会议,并操纵会议通过了对日和约。
旧金山和约是很不公正的条约,它把对日作战的起始时间定为1941年12月7日,从而抹杀了中国人民自1931年9月18日起,特别是1937年7月7日至1941年12月7日这几年对日寇的单独抗击的历史。同时,和约在赔偿问题上极力宽大日本,只是泛泛地规定:“日本国对战争中造成的损害及痛苦,将向盟国支付赔偿。”对于具体数额根本没有提及,同时对战胜国的赔偿要求作了原则上的限制:即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对各该盟国的贡献的其他服务上的技能与劳作,作为协定赔偿各国修复其所受损失的费用”,而且必须在“日本可以维持生存的经济范围内进行”。这种重重限制的赔偿规定就是以日本人的劳务充作赔偿,实际上是变相减免日本的战争赔偿,与1945年盟国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加重赔偿的原则是相抵触的。因而遭到了亚洲、欧洲正义国家的反对。除了中国、朝鲜、越南未被邀请赴会外,缅甸和印度拒绝出席会议,而出席会议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会后拒绝签字。这样,由于中、印、苏等国的抵制,当时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
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严厉谴责了旧金山和约,指斥它是“一个复活日本军国主义,敌视中苏,威胁亚洲,准备新的侵略战争的条约”。同时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然而,与新中国政府捍卫民族权益的严正态度相反,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1951年9月12日,台湾当局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当局愿意以旧金山和约为蓝本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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