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的,陈水扁最近又朝着“台独”的方向摇摆。他连连提出“宪政改造去除大中国意识形态”、“新国家主权论”等说法。这与他在不久之前所说的“任内改‘国号’是不可能的任务”,二者南辕北辙。
“行政院”随即跟着唱和,提出“公民投票修正草案”,要大幅降低“公投”提案、连署及通过的门槛,增列“领土变更案”及“修宪案”的“公民复决”等,并要求“立法院”讨论通过。
这个草案,重点在降低“公投”提案人数门槛。从台湾选举人总数0.5%以上,降为0.03%以上,连署门槛由选举人总数5%以上,降为1.5%以上。再建议一般性“公投案”的通过门槛,从现在的过半数降低为有1/4总选举人数同意即可。台澎金马地区的总合格选举人数约1600万人,现行“公投”提案的规定需有至少8万人提出“公投”案,再经80万人连署才可以成为一项由全体选举人认真考虑投票决定的“公投案”。若有800万张以上的赞成票,此案方可通过。“行政院”的草案,拟降低提案门槛为4800人,连署人降到24万人以上,通过“公投”案只需超过400万张票。
民间集合4000多人即可发动任何“公投案”,将造成各种“公投案”充塞于坊间的现象。集结24万连署人也不是特别困难,到时候台湾除了年年月月办选举之外,再加上无时无刻不在炒作“公民投票”,因为“公投案”需要有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来推动,劳民伤财自此永无宁日。
另外“行政院”提议,取消“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改由“中选会”审核“公投案”。依现行法规定,“审议委员会”按照“立法院”政党比例组成。“中选会”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众所周知,经过几年来的撤换,“中选会”早已成为执政当局的应声虫和御用打手,完全失去秉公执行公平公正选举的作用。“行政院”在此的用意未免太过明显,想把“公投”的每一个环节都安排妥当,以便日后为民进党及其同路人铺陈一条“独立之路”。
增列“领土变更案”的提议更是赤裸裸地不掩狼子野心。刚刚结束不久的“任务型国代”会议,已经“修宪”完毕做出决议,有关改“国号”等重大议题不在“公民复决”的范围之内。
不到两个月“行政院”就想抄小路把“领土变更”这个具争议性的议题夹杂在“公投修正草案”中,企图蒙混过关。从体制上来讲,“任务性国代”是人民托付修改“宪法”的特别代表,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修宪”。“行政院”根本不可以触动“宪法”的规定。
特别是有关“国号”、“国旗”、领土范围等“宪法”中明文写就的条例。“行政院”若过问,就是越权的行为。“行政院”放着堆积如山的日常工作不干,老是争着上媒体头条,管闲事。
这当然是经过陈水扁授意的。但是这个草案明摆着在“立法院”通不过,因为以目前“立法院”的政党分布情况,泛绿占不到半数,“行政院”提这种草案现在注定是在做虚功。问题在于,如果哪一天泛绿在“立法院”超过了半数呢?想想都不寒而栗。
(作者系台湾民意调查基金会秘书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7月05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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