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5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对全区警用车辆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在地方党政机关和关系单位遇阻。这是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书记颜炳强,在5日召开的“全区公安机关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披露的消息。
颜炳强说:“这次针对警车、警灯、警报器的专项治理行动,虽然接近3个月时间,但地方党政机关和关系单位借用警车号牌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治理。据统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关系单位共借用警车号牌231副,而目前各地上报回收的只有54副,仅占借车号牌总数的23%。全区12个盟市除阿拉善盟公安局没有外借警用号牌外,只有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3个地区全部收回了外借号牌。”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周黎明认为,地方党政机关和关系单位借用警车号牌回收阻力大,一是有些地区公安机关领导怕得罪地方领导或权力部门,二是有些地区公安机关领导以警车号牌搞关系,三是个别地方党政领导有特权思想。他说:“这次清理整顿坚决不留死角,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已经下决心:哪个地区公安机关清理整顿不合格,就处理当地的公安局长。”
据介绍,内蒙古的这次清理整顿,是根据自治区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公安部的部署采取的专项行动。从4月10日开始的针对非法喷涂公安警车标志、套挂、借用警车和警车号牌,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等方面的清理整顿,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清理出不符合规定的警用车辆221台,清理出已到报废年限仍在使用的车辆95台,无牌证车1178台,查出擅自涂装2004警车外观制式车辆591台,收缴违规安装的警灯警报器93架(套),处理驾驶人员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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