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环评报告应成为强制性程序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环评报告全文,核心内容是防渗工程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工程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同时,防渗工程大部分已经完工的现实,造成社会、经济、环境多个目标的相互矛盾,必须实施多目标综合决策。
对于报告书本身的内容是否准确、科学,自会有相关的部门进行最终评价,用不着我们置喙。我们关心的是公布环评报告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应该纳入制度设计,作为重大工程施工前的一道必备程序。因为,这次公布圆明园环评报告有其特殊性:此前有广泛的媒体关注和社会关心,给相关部门形成了一种可能以前没有过的舆论压力。故此,这次环评报告的公开仅是个案,尚需规范化。
公开环评报告,首先可以打消社会上的种种猜测和谣言。在这次圆明园环评报告公开之前,社会上有传闻说该报告支持防渗膜铺设。从已公布的报告来看,根本不是这种情况。因此,公布环评报告使得谣言不再四起,也使关心圆明园的社会各界能够根据报告本身进行理性判断。
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有公民的参与,而公布环评报告可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也能保证公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相关部门都应该遵循有关程序,按规则出牌。这种过程本身,官方可以听到更多的民声,减少失误;民众也无形中培养了一切按照游戏规则办事的法治精神。很多情况证明,民众对于政府的误解并非民众无知,而是缘于信息不畅。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由于利益格局的复杂和法治传统的缺乏,为了避免决策的随意造成重大损失,诸多问题的解决尤其需要在阳光下进行。对此,国家曾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政府部门公开政务,及时与人民交流。具体到环评的透明,应完善相关规定,使公开环评报告本身成为一道不能越过的强制性程序,约束和规范公共决策。
(任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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