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以往消费者经常看到的“市场最低价”、“特价”、“跳楼价”等模糊用语将统统不许出现。昨日召开的全省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动员会上宣布,从今日起至明年6月,湖南将在全省掀起查处14项价格欺诈行为的专项整治“风暴”,民用机场、火车站等窗口行业收费情况也将被列入整治范围。
现状
4类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
湖南省物价局副局长吴斌表示,近年来由于市场发育不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
他列举了目前消费者接触较多的4类商业价格欺诈现象,具体有:
1.一些经营者不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
2.有的经营者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蒙骗消费者;
3.有的以“市场最低价”、“特价”等模糊广告用语诱导消费者;
4.有的经营者卖出“天价”月饼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窗口行业标价不规范
吴斌说,一些窗口服务单位还存在不按规定标价、不规范标价的行为。
对此,吴斌深有感触:“商业和服务业都是对外交往的领域,天天与广大消费者打交道,特别是机场、车站、酒店等单位还要接待来自省内外、国内外的客人,企业的价费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价格欺诈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形象和效益,而且影响到一个地方乃至全省的信誉度和对外形象。”
措施
降价商品须真实标价
按照此次行动要求,今后,省内商家销售降价商品时,该类商品必须使用降价标签,真实标明降价原因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根据商品须真实标价的要求,省内商家禁用“大出血”等标语,“买一送一”要注明“买一”与“送一”的具体含义。同时,从现在开始,省内商家禁止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抬级抬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或以“市场最低价”、“特价”、“跳楼价”、“清仓大甩卖”、“季节性大削价”、“大出血”、“买一送一”等广告用语随意喊价、恶意诱骗消费者上当的价格欺诈行为。
机场车站不得收取提前进站费
针对目前省内部分车站、机场存在的,向旅客收取10元-20元不等的提前进站费的现象,省物价局也将对这一现象即时叫停。
按照此次部署,今后,省内机场、车站及所属企业不得擅自收取提前进站费,不得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客运代理费、公用电话及电信等代办服务费,候机、候车、候船室内的厕所不得单独收费,音乐茶座、停车、行李寄存等收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宾馆酒店退房改成13时
此外,目前省内宾馆、酒店沿用的“中午12时退房”的“国际标准”也将改变。
据省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省内宾馆、酒店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旅馆业价格行为规则》,不得提前客房的退房时间,即中午退房时间应改为13时,下午退房时间应为18时。
该负责人对此指出:“如果入住宾馆的客人背着大袋小袋的行李去就餐,这样肯定很不方便,将退房时间改成13时旨在为客人提供更好的吃饭休闲的时间,真正服务消费者。”
餐饮娱乐不设最低消费
市民以往常遇到的餐饮、娱乐场所要设“最低消费金额”的现象也将逐渐消失。
省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表示,今后,省内的店内餐饮、娱乐、保健服务等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金额,其提供代办车(船、机)票、电信、影视点播、送餐、搬运旅行、洗衣取送、停车服务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上核定的项目及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通讯行业不得强制服务
通讯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等强制服务行为今后也将有所改变,按照要求,今后,省内的通讯行业在提供通讯、租赁等服务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制定“霸王条款”,更不得存在强制服务、欺客宰客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行动
整治行动为期1年
吴斌对为期1年的全省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和“窗口”单位价费整治行动作了具体部署。按照部署,从现在起至8月,全省将督促经营者规范其收费行为,从8月至明年4月,全省各市州将对相关单位的价格诚信、明码标价和价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并曝光一批问题严重且性质恶劣的案件,从明年5月到6月,省物价检查所将对此次整治进行督查和验收。
商业服务业重点查
此次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商业和服务行业,根据湖南实际,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省内的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和宾馆、酒店、娱乐休闲等服务企业。
而窗口单位的价费行为整治对象主要指民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轮船客运码头、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及相关附属企业(包括站、场及营业厅内的承包服务点)。
其中,省物价局将会同市物价局重点对湖南省移动通信公司、湖南省联通公司、长沙市电信公司、佳程大酒店、新一佳超市5家企业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并对长沙黄花机场和长沙火车站的价费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两路举报电话
省物价局承诺,在此次行动开展期间,欢迎省内群众积极举报与此次行动相关的违规收费和价格欺诈行为,全省价格举报电话为12358,省物价局价格举报监督电话为0731-5531885。
严查14项价格欺诈行为
按照国家部署,省内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查处商业和服务业存在的以下7项价格欺诈行为: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等价格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虚构原价或降价原因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在此基础上,省物价检查所根据湖南的实际情况,将对省内窗口单位的价费行为整治增加以下7项主内容,即:不按规定实行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及标价(公示)不规范的,以及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与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不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且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机场、车站及附属单位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客运代理费、行李寄存费和公用电话、票务代办服务费的;候机、候车、候船室违反规定对室内厕所单独收费的;宾馆、酒店业不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湖南省旅馆业价格行为规则》,擅自将次日退房时间提前或价外收费的,以及提供餐饮、娱乐、保健服务等设定最低服务消费金额的;通信行业不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租赁等服务进行价格欺诈的;不履行价格诚信承诺,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强制服务、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
新报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刘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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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告别“天价”月饼
新报讯(记者匡春林 实习生刘惠玲)在普通的月饼盒内加入金制刀叉,或是添入高级红酒,这样的月饼礼盒身价可能就能陡涨百倍甚至以上。但今年中秋节,市民可能在市场上难觅该类“天价”月饼的踪影了。昨日,湖南省物价局透露,从即日起开展的价格欺诈专项整治中,“天价”月饼这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据悉,此前,国家发改委曾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对当地销售的月饼售价标签等进行调查,省价格成本调查队随后也对省内的月饼售价市场进行实地调研。按照要求,今后,月饼价格必须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同时,今后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还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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