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5日,兰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入校仅仅三天的新生李得怀因不服老生“管教”,与学生会成员发生摩擦,被60多老生殴打至脑死亡,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事发三天后撒手西归。此案发生后一度引起时任公安部、教育部领导的高度关注,本报独家详实的全程报道被全国各大网站转载后,一时引起了全国读者的强烈反响。2005年7月8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告钟明亮一审被判无期
7月8日上午9时,兰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血案”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次带上了法庭,其中钟明亮的7人身穿橘黄色马甲。被告人家属以及李得怀的父亲被获准进入法庭,当9名被告出现在法庭上的时候,被告人家属中传来了隐隐的哭声。李得怀的父亲显的异常紧张。
最后,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钟明亮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王海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成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何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王风(犯罪时未成年 姓名为化名),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王铜(犯罪时未成年 姓名为化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建(犯罪时未成年 姓名为化名),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郎朋(犯罪时未成年 姓名为化名),免于刑事处罚。
另据记者了解,在9名被告赔偿给4名受害者的14万元中,被告人钟明亮承担3000元、被告人成明承担1万元、被告人王海峰承担1万元、被告人何斌承担1万元、其余5名被搞分别承担了2万至2万1千元不等的赔偿款。
死者家属不满判决结果
在收到判决书后,李得怀的父亲李沛国及亲属表示出了极大的不解,李沛国告诉记者,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是这个结果,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中不止一个提到钟明亮跨在李得怀的身上用木帮猛击其脸部,而且还有人看到当他将一根木帮打断后,又抄起了另一根继续击打李得怀的脸部,这种残忍的手段是致死李得怀的直接原因。虽然围打李得怀的人不止钟明亮一个人,但直接致死李得怀的人就是钟明亮的那一通棒击。还有王风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被认定为从犯但。他认为,王风在殴打过程中不仅直接参与动手打人,而且在李得怀等人企图逃离学校的时候,王风却将学校大门关闭后上锁,无论与李得怀同去的女孩怎么乞求都没有打开大门,致使李得怀等人无路可逃。
李得怀家属书面申请抗诉
在李沛国将要递交给检查院的抗诉申请中提到,被告人钟明亮组织、指挥了这次校园血案,在殴打的过程中被告钟明亮不仅手持木棒殴打死者,而且在将李得怀昏死以后还用脚踢李得怀以证明他没有“装死”,正是钟明亮得这种凶残得造成了李得怀死亡的严重后果,在案发后钟明亮并无投案自首及其他法定的可以给予从轻处理的行为,在审理阶段钟明亮避重就轻,认罪态度不好更没有理由给予从轻处罚。而被告人王风不但在殴打之处手持砖块追打受害人,而且在李得怀等人企图逃离现场的时候,不顾当事人的百般乞求关闭了大门, 他的这种行为不但断绝了李得怀等人逃走的出路,而且为其他学生打死李得怀创造了先决条件。在案件审理中,虽然王风对手持砖头殴打李得怀等人的行为拒不承认,但最后法院还是认定了这一事实,王风在案发时以及案件审理中的这种种行为都不够减轻处罚的条件。
7月8日判决的当天下午李沛国已将抗诉申请于送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
记者姚智刘志广
1人无期,5人有期或缓刑 3人免罚
本报讯(记者 郝冬白 廖明) 7月8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兰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新生李得怀被该校学生会干部伙同高年级学生殴打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在当日上午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钟明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海锋有期徒刑10年;判处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判处何斌有期徒刑10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王某某、李某某、郎鹏宇免于刑事处罚。
该案件是由甘肃省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2005年5月17日法院正式立案,2005年6月28、29日,法院开庭审理,因为被告人钟明亮、王海锋等9人都是学生,其中成某、刘某、王某、王某某、李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案件事实 相约打架
记者当庭了解到,一审法院对该案件的事实进行了确认。
法院认定,2004年9月13日晚22时许,被告人刘某与马某某在兰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310宿舍,发现被害人李得怀躺在床铺上吸烟,予以制止,李得怀不服。
被告人钟明亮、何斌知道此事后,于9月14日晚22时许到310宿舍,以李得怀没上晚自习为由教训李,双方发生冲突。
当晚,钟明亮、成某、何斌等人为镇服李得怀以查房为由将李得怀叫到610宿舍进行挑衅,李得怀更为不服,便提出与钟明亮、成某、何斌等人于次日下午18时在学校操场打架。
群殴夺命
9月15晚19时许,钟明亮、王海锋、成某、刘某等人在该校附近“尖峰网吧”找到李得怀进行殴打,被路人制止。
当晚21时40分许,李得龙、梁政发、李永军等5人护送李得怀返校,在学校院内,钟明亮、王海锋、成某、刘某、何斌、王某、王某某、李某某、郎鹏宇等人分别持方木棒、铁马扎、砖头以及用拳脚对李得怀、李得龙、梁政发、李永军4人进行殴打。期间,在李得怀打倒在地并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钟明亮持方木棒朝李得怀头部、上半身击打。殴打行为被值班老师和部分学生劝阻制止后,被告人王某某等人将李得怀送往医院抢救,后因伤势过重死亡。
将起诉学校
记者从法庭上找到了钟明亮的父亲,他告诉记者,该案件是相约打架,孩子们遇到矛盾,没有选择一个正确解决矛盾的途径,双方都存在过错。他认为,该案件是群殴事件,对责任的划分一定要准确和科学。
他还认为,学校将管理学生责任全部推给学生,是该血案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他和其它4名被告人的家长,要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本报记者 郝冬白 廖明
阐释判决 5被告悔罪
记者注意到,法院认定,被告人成某、王某某、王某、李某某在学校期间表现较好,但由于涉世不深和未成年的因素,思想较单纯,做事不够冷静,无主见,易冲动、易受环境及他人思想的影响,行为具有盲目性,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控能力均较差,在案发后,被告人成某、刘某、王某某、王某、李某某及其他被告人对参与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均有悔罪表现。
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记者注意到,法院对1人适用了缓刑,对3人免罚。记者了解到,其原因是 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李某某、郎鹏宇临时起意参与共同伤害行为,在实施共同伤害的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成某、刘某、王某某、王某、李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王某某、王某、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并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作用、赔偿数额,悔罪表现和全部案情,以及具备获得监护、帮教条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认为,对被告人王某依法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王某某、李某某、郎鹏宇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本报记者 郝冬白 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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