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美舍河治理了近4年,花费4亿元左右,然而某些河段的水质仍然处于地表水五类的标准。破坏容易,治理难!要恢复环境的良性生态运转,就必须付出代价,它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日前,海南省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组,重点对海南境内二江三河《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但结果并不令人轻松:糖厂、淀粉厂、橡胶厂等重污染企业就设在海南“母亲河”———南渡江江边,这些企业选址时只考虑到自身取水方便,却忽略了南渡江还是海南200多万人口的饮水之源。在倡导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今天,在污染企业正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今天,类似于这样的“老鼠”还有藏身之地,究竟是何原因?
为求快速发展,一些官员急功近利,坚持走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为了眼前利益忽略长远利益,为了局部利益牺牲整体利益。海南省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琼中县境内的松涛淀粉厂区就设在南渡江边,夹带着淤泥的污水直接排入江里,然而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污染源,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却说:由于修路,今年就没来检查过。不论他的行为是失职还是放任,起码这是一种道德缺失,是对生命及生命质量的漠视,淡忘了江水还是下游上百万群众的生命之源。
当人只从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而不顾及自然环境自身也有生存发展的需要,对之进行随心所欲的“征服”和“改造”,环境和资源的危机就出现了。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人的欲望却是无穷的,因此,人们在谋求利益的时候决不能干那些破坏生态平衡、遗祸子孙的事情,“靠攫取资源赚钱,靠污染环境致富”带给别人最终也带给自己的只能是灾难。这是对历史、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城市发展一定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只抓管理不求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绝对不行,但是只抓发展,管理不到位,发展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党中央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的和谐,通过人与人的和谐最终达成人与社会的和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社会不公又带来了社会不和谐。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所倚赖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生存环境。唯有和谐的发展才是良性的发展、科学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
环境保护关系着人类的生存,我们绝对不能只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破坏环境,漠视我们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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