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朱晓刚)歹徒冒充乘客抢劫出租,是“的士”司机最需防范的。可是柳州一名“的哥”文某却因为过度警惕,在一次深夜开车到郊区时,对一名可疑的乘客大打出手致其重伤。日前,该“的哥”为此付出了2万多元的赔偿,并被法院定罪判刑。
“的哥”文某驾驶着一辆绿色的桑塔纳出租车,因为时常听同行谈论如何辨别劫匪和预防抢劫,每当载客时,他总是特别留心和提防。一天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搭他的车,要到柳长路竹木市场。要是在平时,这么晚有男子要去偏僻的地方,文某通常是不会去的。可是那天生意不好,文某犹豫了片刻,决定破例载客。
为了安全起见,文某在中途邀朋友严某上车,一同前往。一路无事,到达目的地后,乘车的男子没有给够车费,文某当即视这名乘车的男子为“恶徒”,怀疑其乘车的动机就是为了抢劫,于是从车上拿出事先预备防身的铁棒朝乘客打去,他的朋友严也掏出小刀捅向该乘客。文和朋友一起将他们眼中的歹徒“制伏”后,用出租车上的对讲机发出呼叫,要求公司支援并帮他报警。可是,出乎“的哥”意料的是,赶到现场的“110”并没有把乘客当歹徒,被抓走的却是“的哥”自己。
日前,柳北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文某和他的朋友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鉴于案发后主动报警,属于自首,并于事后有悔罪表现,赔偿了受伤乘客的各项经济损失,得到了该乘客的谅解,法院对两人予以了从轻处罚,判处“的哥”文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其朋友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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