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云楼主
前言:近段,某效益较好的单位陆续调进好几个美女,都开着名车上班。原来这些女子都是某些权贵包养的小秘,本人闻听此事,义愤填膺,故写了此文。
如今,每逢有富豪或死于非命、或遭遇不测、或陷入困境……总会看到人们不但不同情,反而有拍手称快的。甚至发生了坠机事件,当想到遇难者都是日子过得不错的,也会有人幸灾乐祸、叫起好来。如此现象与当今建立和谐社会的国策是格格不入的。
专家称此现象为“仇富心理”,将之归于畸形、病态心理。有的认为产生此现象的社会根源是贫富悬殊,并搬来了基尼系数、洛伦兹曲线加以佐证。
对此,本楼主有不同看法。我认为:产生“仇富心理”的根源不是贫富悬殊,而是某些为富者不仁所致。其因有三:
一曰不择发家手段。小平同志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初衷,是希望他们靠勤劳、智慧、技艺致富,可某些人却是利用职权、攀附权贵、歪门邪道、侵吞公利等不法手段发家。人们“仇”之,理所当然。
二曰不负社会责任。对社会所尽义务与其财富极不相称,甚至逃避起码的社会责任,偷税漏税,工薪阶层反倒成为缴纳个税主体。更勿奢望其为公益、慈善事业有所贡献。人们“仇”之,理所当然。
三曰不节穷奢极欲。发了财就肆无忌惮地受用,嫖倡、包“二奶”、豪赌、斗富……更有甚者,吃人乳宴、女体宴、开处……天良泯灭。他们一掷千金,毫不吝啬,对慈善事业却一毛不拔。人们“仇”之,理所当然。
社会千差万别,不同阶层客观存在,均贫富的思想已不足取,不保护私有财产,生产力就得不到充分发展,所以均贫富的结果往往是没有富与贫的区别,只有小贫与大贫的区别。但没有法律有效约束的逐富,往往会造成社会不公、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贻害无穷,为富不仁更不可恕。
建立和谐社会应首先从治理“先富者”着手,使其守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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