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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7月8日下午发生在鹤壁市淇河使人心灵震撼的一幕!一名少年突然溺水,十几位警察因不会游泳而束手无策,“职业营救者”没有4000元就是不救人……在两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中,少年生命陨灭。运尸司机乘危索要运费5000元。
洗澡误入深水区少年不幸溺水淇河
在鹤壁市境内的淇河金沙滩段,一个名为金沙滩度假村的建设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因为与河为邻,民工们空闲时间都会到河边洗澡。7月8日下午2时许,在这个工地打工的三位年仅15岁的“民工”又到河边洗澡。其中一位名叫张永(化名)的少年爬上了一艘汽布船。由于汽布船没有固定,自然地漂向河中,不会游泳的张永开始慌乱;在慌乱之中汽布船翻入河中,张永落入河中深水区。其他两个孩子见状,急忙呼救,岸上的成人随即拨打110报警。此刻时间大约是2时20分左右。
十几警察赶到现场
不会游泳束手无策
报警后不到十分钟,淇滨公安分局九州路派出所的两位民警赶赴现场。因为不会游泳,民警不敢下水救人。一个多小时后,从30公里外浚县黎阳镇贾庄村赶来的张永的亲属,将随身携带的1000元交给民警。这时脸上有块疤的警察说,“营救者”谈的营救费是4000元,现在钱不够,没有人肯下河捞人。随后民警便坐在河边的凉亭里,无论家属怎样苦苦劝说警察出面再协调,民警都显示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心急如焚的家属连续十几次拨打110请求帮助。又过了十几分钟,淇滨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和九州路派出所的领导带着十几位民警,开着几辆警车到了现场。家属再次恳求警察想办法。淇滨公安分局的领导对家属说,现在警察不会游泳,不能下水打捞,而会游泳的人没有4000元现金,也不打捞。
“营救者”不见钱不下水捞出尸体却运到河对岸
就在众警察为救人束手无策的情况下,现场有人站出来说,可以下河救人,但必须拿钱。民警在与“营救者”谈好价格为4000元后,便要求落水者所在的工地民工们付钱。此时,在场的工地施工队负责人和工程总负责人相继匆匆离去,十几个民工在瞬时怎么能拿出4000元现金!
从2时30分左右一直谈到4时40分,“营救者”在张永家属保证4000元一分钱都不会少的承诺下,先拿到手1000元,4时48分才下水打捞尸体。
“营救”场面可谓壮观。水面上原本有一只鹦船,在死者家属的保证下和拿了1000元后,五六只鹦船纷纷下到河里,开始“营救”行动。20多分钟后,张永的尸体被打捞出水面。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营救者”却将尸体直接运到河对岸的小山丘上,放在了岸边的杂草丛中,任凭死者亲属苦苦哀求,“营救者”却置之不理,然后各自离去。
5点多,死者家属又将筹到的3000元交给“营救者”,这时众多“营救者”中的一位年轻人说,4000元只是打捞费,之前并没有说将尸体放到哪一边,如果要将尸体运回来,还需要再付钱。在场的群众纷纷指责,在一片声讨声中那些“营救者”灰溜溜地走开了。而此时,死者的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大声哭喊着往河里跑去,上去几个人才将她拦住。
直到晚上8点多,淇滨公安分局的领导联系到当地的村支书,又从村里找来三艘鹦船,每艘鹦船分别拿了1000元后,8时46分将尸体从河对岸运了回来。
心里窝火的死者亲属们,几经周折找到了先前那些“营救者”,要他们还回3000元;自知理亏的“营救者”扣除了300元后,将剩余的2700元退了回来。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18日11时11分 IP地址:218.62.24.★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们的民族到底怎么了?见义勇为的人为什么少了?金钱和生命哪个更重要?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18日11时00分 IP地址:211.162.3.★
警察的职责,本来就不是跳河里捞人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我想这位先生这篇文章本不必发表的。我要声明,我不是警察。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18日10时04分 IP地址:221.235.230.★
难道在场的十几个警察都不会游泳,可能吗???就算是都不会游泳,不会想办法吗?如果说落水的是自己的孩子呢?我看是不会游泳也变会了呀,不知道他们看着孩子被淹死,心里做何感想呀,会惭愧和自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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