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1993年安徽来京务工的杜宝良一直做贩卖蔬菜生意,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偶然得知自己驾驶的长安轻型运菜货车被“电子眼”记录105次违章。
违章地点都是在每天经过的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头条西口,违章内容全是在这条路上闯禁行标志。结果是被交管部门扣罚210分,缴纳罚款10500元。
打印出的杜宝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长达5页,所有违法行为都是在真武路头条走禁行线。杜宝良看到10500元的巨额罚单时十分懊悔地说,我注意到真武路头条西口有禁行标志,但每天早上6点左右从那里走时没看到有警察,就大胆地走禁行了,没想到都给录了下来。
杜宝良称,他开的小货车是2003年花1万多元钱买的,从2004年7月份开始,他将车挂靠在北京辛秀蔬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从新发地往真武庙送菜,一直在真武路头条走禁行线。杜宝良说,要不是前几天到交通队查询,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挣的钱还不够交罚款呢!
杜宝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电子眼”100多次重复记录并被处以高额交通违章罚款,此事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杜宝良于今年6月13日就“万元交通违章罚单”一事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西单交通队对他的交通违章处罚违法。
社会舆论一方面认为机动车驾驶员要认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另一方面,也呼吁交管部门作为执法单位,不能“以罚代管”,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改进工作。
北京市交管部门在“杜宝良万元罚单事件”发生后,于7月13日向社会公布了交管局规范执法行为的八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告知制度,规范交通标志设施,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以及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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