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28日电 (记者曹志恒)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原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决定给予苏宇开除党籍;建议行政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财物,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明,苏宇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调整干部职务和调动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人民币32.7万元、美元1.1万元、实物价值人民币5.295万元;利用分管工程建设的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和收受人民币43万元、实物价值人民币7800元;先后接受13名公职人员和私营业主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10.948万元,不按规定登记交公;非法占有他人价值25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报称,苏宇的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纪政纪国法,有关部门已经收缴了他违纪所得人民币93.723万元、美元1.1万元和退还非法占有他人的“帕萨特”轿车。
苏宇2000年任新疆鄯善县县委书记,2004年6月任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委员,2005年4月1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免去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6月1日被乌鲁木齐市委免去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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