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被告人马德受贿罪一案,昨天在市二中院一审宣判。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603万多元予以没收。
马德
今年55岁的马德,研究生文化,曾历任黑龙江省海林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牡丹江市副市长,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绥化行署专员,2000年2月任绥化市委书记。昨天上午9时30分,马德被两名法警押上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法庭上的马德仍穿着今年3月份法院第一次开庭时的那身黑色长袖外套,黑色裤子。马德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据说可能因为身体虚弱才穿上了外套。在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马德一直都很平静,没有任何表情,一直站着听完了判决。旁听席上,没有马德的任何家属。
法院查明,马德在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这10年期间,利用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黑龙江省绥化地区行署专员、中共绥化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田雅芝(已在监狱服刑)非法收受、索取17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58.6万元、美元5.5万元,合计人民币603.1857万元。案发后,马德受贿的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马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鉴于马德在被审查期间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涉嫌受贿犯罪,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其主动交代为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起到积极作用,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悉,马德在审查期间,检举揭发了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等人的受贿行为。对此判决,马德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告诉记者,在宣判后他立即问马德是否上诉,生活上是否有什么需要等等。马德非常果断地表示“不上诉”,生活上暂时也没有什么需要的。“他在法庭审理时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7笔犯罪事实都承认了,所以他不上诉是可以理解的。”钱律师说。
王慎义获刑15年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上午10时,在马德受贿案宣判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王慎义受贿案开始宣判。今年57岁的王慎义被捕前是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于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
王慎义在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利用负责政府全面工作的职务上的便利,在减免涉建项目税费、决定市政府拨款、任用政府人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188万多元。目前已有1台等离子彩电和163万多元上缴国库。法院认为,王慎义的受贿罪名成立,但鉴于他在被审查期间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其主动交代为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所以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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