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四川猪链球菌病疫情再次表明,很多地区的应急防疫方面存有薄弱之处。卫生部部长高强经过调查后坦率承认:基层防疫有薄弱环节,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尽管反应很快,但在此之前,基层却无人发现并作出及时反应。
目前,由于应付疫情不力,已有几位乡、村干部被撤职。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因为这些党政干部最多只应承担道义和行政责任。应当思考的问题是:基层防疫部门是否发挥了作用?联系到近些年频繁发生的公共卫生恶性事件,人们恐怕需要进一步思考,基层专业公共卫生体系的薄弱环节何在?应如何解决?
从不久前的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就可以看出问题所在。中学生们所接种的疫苗,购买自无牌商人张鹏,之所以从这个渠道进货,原因是市县防疫部门会对疫苗层层加码,而基层防疫部门也得牟利,因此希望进货价格越低越好。本来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防疫部门,却不得不走上商业化的经营歪道。原因在于财政拨款严重不足。据说,大庄镇防保所有6名工作人员,财政只给其中4个人每月发150元钱。
这些基层防疫人员确实应当受到责备,但更应受到责问的是地方政府,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分配体制。目前的财政分配格局是严重扭曲的,在建设性支出与公共服务支出之间,政府总是倾向于前者,由此导致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而本就贫乏的医疗资源,分配结构又严重失衡:在城乡之间,政府资源大多投向城市;在普通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之间,政府严重倾向于前者;在普通民众与官员之间,则严重倾向于后者。
对于这种状况,民意及舆论多年来始终呼吁予以改革。但囿于体制因素,代表民意的人大对政府的财政分配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控制手段,相反,一心追求政绩的党政官员可以随意支配财政支出。因而,尽管民众普遍对医疗卫生方面的公共服务有殷切需求,但却无力改变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
于是,传染病疫情、环境灾难事件之类的公共卫生恶性事件频繁暴发。自SARS危机以来,中央政府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并于近两年开始增加公共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但是,补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致命的是,地方政府对于民意普遍反应迟钝,因而,公共卫生仍然无法在地方政府、基层政府的财政议程上占据重要位置,投入不足的局面远未改变,更不要说补以前的课了。
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世卫组织完成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建议,政府承担全部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因为,这些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品,政府若不投入防治,则会带来较为严重的负的外部性,因而,由政府承担财政投入和提供服务的责任,就是合理的,从政府财政投入的整个效益来看,也是合算的。
这样的道理谁都知道,问题的关键是,什么东西能够激励或者迫使拥有财政权的党政官员改变资金分配结构,承担政府应当承担的财政责任。
从根本上说,中国能否强化目前极端脆弱的公共卫生体系,取决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责任政府,也即,政府官员是否对所管辖的人民承担责任,对民众的呼声作出敏捷反应。假如政府的施政安排和财政安排,大体上依据民众的意愿来决定,并由民众的代表来控制,则公共卫生建设所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和资金——应该可以得到保证。在不少国家,卫生福利开支总是呈现出膨胀的趋势,而在中国,这一块却总是被轻易地牺牲掉。
体制转轨需要假以时日,目前替代性的办法似乎只能是,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与省级政府承担较大责任。中央政府对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带来的危害性有较为充分的认识,而在现有财政体制下,由中央、省级政府承担较大责任的安排也是合理的。按照目前的税制,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了整个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头,且经济增长的好处多数为中央政府获得。而民主财政的原则是,谁收的税最多,谁对民众的责任最大。因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是可取的:由中央及省级政府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基本建设投入主要靠县级政府承担。
不管政府之间如何分工,最终,建立和维护公共卫生体系的政治和财政责任,要由政府来承担。在整个医疗卫生领域,这是唯一需要政府完全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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