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8月1日电(记者张洪河、李焱)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就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自2005年9月10日起停止使用“京唐港”港名,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唐山港包括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
唐山港口建设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93年唐山市与北京市开始联合建设京唐港。经过10余年发展,京唐港已建成17个泊位,年吞吐量达2600万吨,跃居全国港口前20名。为充分利用难得的深水岸线资源,推进唐山经济布局向沿海转移,从1994年起,唐山提出在曹妃甸建设深水泊位和开发邻港工业区。2004年底,曹妃甸港区建设被国家列入《渤海湾地区港口建设规划》。这一工程得到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并被列为河北省“一号工程”。按照曹妃甸港区总体规划,这里将建设25万-40万吨级矿石码头4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2座、5万━10万吨级煤炭码头16座等。目前,曹妃甸港区建设进展顺利,2个25万吨级深水矿石泊位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为加快唐山港口建设事业的发展,尽快把唐山打造成国际知名港城,经唐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将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合二为一,以“唐山港”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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