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实习生万琦 记者何晔) “市第一医院内贴着一张广告,有人要出卖身体任何器官,出价只要两万五千元。”昨天上午10点左右,市民单先生向快报反映,“那张广告就贴在医院的抢救室门边上。”
在南京市第一医院的大门口,老远就能看到那张小广告很显眼地贴在医院抢救室的门口。小广告上写着:“奉献人体器官:本人愿将身体任何器官奉献给需要者,只因本人在南京被骗打了近三年官司,这次也是最后一场官司(追款)。可本人现已是一贫如洗,而这场官司诉讼费无处着落。故以人体任何部位的器官奉献出给需要的人,换取2.5万元的诉讼费用。”小广告的最后还附着出卖人的联系电话。
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卖器官的吴先生,记者自称买主问他是不是所有器官都愿意卖,那位吴先生毫不犹豫地说是的,还反问记者:“你要哪个部位的器官呀?”当得知记者想买的是视网膜时,吴先生一口答应:“可以,不过只可以给你一个,一个可以当两个用的,但我还要先问一下医生该怎么移植。”记者提到价钱的问题,吴先生很急躁地说:“小广告上说得很清楚。我的器官是捐献的,但我要打官司的诉讼费。”记者还想打听更多的情况,吴先生突然称有事,草草挂了电话。之后记者再拨打吴先生的手机,都处于无法联系状态。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李淑君主任,她表示,这是打着奉献的旗号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不管原因是什么,买卖器官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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