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日前所作的《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报告中指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问题。
一半群众有病不就医六大因素导致看病难
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应住院而不住院,充分说明了群众看病难的基本状况。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的2%
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卫生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是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量常见病占据大医院
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大医院的功能应是收治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目前收治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既造成看病难、看病贵,又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
近8成农村人口没有医保
从2003年起,全国开展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目前已覆盖约1亿多人,但筹资力度小,一般每人每年仅30元,保障力度不大。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患病群众承受着生理、心理和经济三重负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门诊费用平均每年增长13%
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公益性质淡化。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三个原因:
(1)政府投入比重逐年下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政府投入占医院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0%以上,200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7.7%。2003年抗击非典,政府投入大幅度增加,也仅占8.4%。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6598亿元,占GDP的5.6%,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其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其余56%由居民个人支付。在欧洲发达国家,医疗卫生费用约占GDP的10%,其中的80-90%由政府负担。
(2)一些医疗机构管理不善,医药费用快速增长。近8年来,医院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3%和11%,大大高于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2003年与2000年相比,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院均诊疗人数下降4.7%,可能与非典疫情有关。但院均收入却增长了69.9%。
(3)卫生部门监管不力。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重扶持、轻监管的倾向,近几年虽有些扭转,但仍不够有力。目前各级卫生部门都没有专门监管医院的机构,也缺乏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人才。另外,目前的公立医院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仅占全国医院总数的51%,这些都增加了卫生行业监管的难度。
针剂价格虚报7倍多
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某企业生产的一种注射用针剂,实际制造成本每瓶32.07元,申报却达到266.50元,虚报7倍多。有些医疗器材几经转手,层层加价,其中以进口器材最为严重。在一次抽查中,6类35种进口高值器材,卖给医院的价格平均为报关价的3.34倍。某规格的球囊报关价每个496.2元,一级代理商批发给二级代理商的价格达到3600元,二级代理商卖给医院时达到7000元,加价13倍多。
一些不法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扩大虚高价格的药品、器材销售。此外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医生开大处方。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待遇不平等
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没有形成。据统计,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拥有的床位、设备和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仍占到全国医疗资源的90%以上,多渠道办医的格局还没有形成。
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比较困难的主要原因,一是执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不严格,卫生部门将公立医院定为非营利性,享受政府补贴和免税政策,而对服务收费又失于监管,将民营医院定为营利性,照章缴税,又不给补贴,民营医院难以与公立医院开展公平竞争;二是卫生部门思想不够解放,一些大中型公立医院的股份制改造存在困难;三是一些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收费过高,不符合广大群众要求;四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不善,用虚假广告误导患者,又缺乏优秀医疗卫生人才,群众不信任。
政府要限制医院收入规模 近年来,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整体上看,成效不够明显,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问题是: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公益性质淡化;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不畅,发展不快;医疗服务监管薄弱,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缓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温家宝总理最近批示:要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作为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批示为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不能“卖光”、“改净”
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机构90%以上为公立医疗机构,如此庞大的公立医院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存在很大矛盾。
今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定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一是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二是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完善保障措施。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
2004年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论证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的方案,开展医疗机构经济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降低药品价格、改革药品收入加成机制、降低大型设备诊疗项目价格、降低医用高质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的措施,努力降低医疗总体费用。目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争取早日启动,确保试点成功。
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
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
二是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有效解决卫生事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问题。
三是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改革运行机制,增加政府投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国民健康达到发展中国家较高水平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人民健康水平主要有三大指标:一是人均期望寿命,二是婴儿死亡率,三是孕产妇死亡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35岁,目前提高到71.8岁(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7、61、49岁);婴儿死亡率,建国初为200‰,目前下降到25.5‰(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7‰、30‰、112‰);孕产妇死亡率,建国初为1500/10万,目前下降到50.2/10万(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8/10万、410/10万、700/10万)。这三大指标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已经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
平均每千人有执业医生1.5人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目前全国现有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近30万个。2004年,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27万张,平均每千人3.1张(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每千人3.6,0.8,1.7张),卫生人员总数525万人,平均每千人有执业医生1.5人(美国、印度、尼日利亚分别为2.7人,0.4人,0.2人)。此外,还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88万人。
5000万职工享受公费医疗
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有1.3亿人,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约有5000万人。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开展了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自愿参加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参加试点的农民人数达1.56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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