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新洲的万女士才发现离婚是因第三者从中作梗,“养了丈夫6年,丈夫却与第三者有了孩子”。
万女士称,她和丈夫结婚7年,婚后丈夫一直没有工作,全靠她做小生意维持生计。去年,丈夫突然提出要到市区学开车,赚钱养家。万女士爽快地答应了,没料到丈夫这一走再也没回家。
今年2月,丈夫突然来电称要与万女士离婚。万女士考虑儿子年仅5岁,希望丈夫看在孩子的份上回到自己身边。但3个月后,丈夫再次提出离婚要求。见丈夫如此绝情,个性好强的万女士同意离婚。
今年7月初,万女士意外听说丈夫4年前就在阳逻有了第三者,两人一直对外以夫妻相称,并生下了一个叫“强强”的男孩。
昨日,气愤的万女士请求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张焕瑜律师给予帮助,状告丈夫重婚,并要求丈夫给予经济赔偿。
张焕瑜律师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万女士的前夫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万女士可起诉前夫重婚,索要赔偿。现在万女士最重要的就是搜集证据,她可找到前夫在阳逻的邻居,证实前夫曾与情人公开同居,并生有小孩。然后将邻居的证言录音,作为丈夫重婚的证据。也可在起诉后,要求法院对前夫和强强进行DNA鉴定,确认他们是否为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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