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崇华
今年7月15日,宁夏银川一郭姓无业人员因“骗租”汽车租赁行的汽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租来的汽车却无影无踪。
债务缠身的郭某,日前听说将汽车等贵重物品抵押给典当行,就能立刻拿到急需的现金。郭某遂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来到银川追风族汽车租赁行,顺利地租来了一辆福特蒙迪欧轿车。
随后,郭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永宁县一家典当行。在出示了车辆行驶证、保险证、养路费收缴等证明后,郭某将租来的汽车抵押给该典当行,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当场获得了7万元的当金。
一个月后,租期已到,银川追风族汽车租赁行见不着郭某的踪影和租出去的汽车,即向警方报案。
就在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一周后,典当行却以抵押物品超期,可自行处理的规定为由,将郭某抵押在该行的汽车以12万元出售,净赚了5万元。
2004年以来,被“骗租”的汽车多达二十余辆,直接经济损失近三百万元。在这些被“骗租”的汽车中,有的通过典当行典当了现金;有的转手卖给了他人。“骗租”汽车虽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但一些被租汽车至今无法追回。
据办案民警介绍,像郭某这样的租赁行为,当时出具的行驶证等证件就不能证明其车主的身份,典当行却依然为其办理了典当手续。目前,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典当行加以规范,被“骗租”的汽车很难物归原主。
银川华刚汽车租赁公司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汽车租赁目前尚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别是发生汽车“骗租”又被典当行典当后,汽车租赁行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目前,宁夏共有典当行19家,典当物品以金银首饰、家电等传统典当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新的《典当管理办法》,由于抬高了典当行的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汽车、房地产等抵押物的月综合费率,这些原本注册资金多数在500万元,且规模较小的典当行在面临重新“洗牌”,甚至关门歇业的情况下,便将目光盯上了汽车、房产这种虽然基数尚小,但金额较大的典当业务,不惜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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