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力 石峻峰)万州区沙河街道办副主任带领城管执法人员巡查沿路洒浇黄沙车辆,不料一辆拉沙货车竟拒检逃逸,并将超车到路前方拦截的街道办副主任撞死!近日,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向华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成为本案庭审的争议焦点。由于这一案件在当地的影响很大,可容纳300
现场:拒检司机欲冲关
7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万州区周家坝原天城供销社宿舍二单元702室的向华,驾驶严重超载的渝B18458货车途经万州区凤仙路时,因沿路洒落黄沙,被上路巡查的沙河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吴启平,以及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宋某等人发现。他们立即拦停该车,责令向华整改并及时清除道路污染。
向华喊来其合伙人骆某到现场后,趁执法人员不备,突然驾驶货车向天高路方向逃离。 随即,城管执法人员驱车追赶,几次欲将其拦停,可向华均驾车疯狂绕行冲过,并继续向前疾驶。城管执法人员驱车在超越该货车100余米后,将车横于左车道阻拦逃逸货车。
随城管人员一同执法的吴启平等人下车,并排站于右车道,示意向华停车。向华见状仍继续驾车径直前行,待迫近吴启平等人时,方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刹车太晚,巨大的惯性将吴启平撞倒在地,并继续滑行。吴启平的左腿被碾在车轮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吴启平系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当天,万州区公安局将向华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控方:故意杀人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向华因违章驾驶,为逃避处罚,在明知道路前方有执法人员拦车,无法通过,如不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就有可能撞人并造成死伤危害结果的情况之下,仍妄图驾车通过,放任这一危害的发生,并最终导致被害人吴启平被车撞击倒地而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辩方:过失致人死亡
辩护人认为,向华在主观上不具有放任危害结果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比如一次减速、两次紧急制动、大声提醒被害人避让等。因此,辩护人认为向华的行为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向华在距离被害人30米左右时采取了减速措施、在距离被害人约三四米时,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等事实都无异议。
在法庭上,向华表示了悔恨并认罪,其辩护人也代表向华向被害人亲属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并同时谴责了向华的不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法庭审理后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