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机会区分社会阶层
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高收入人群正好有条件通过特权的形式来实现这个意愿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记者傅迦天报道广州市番禺地区的商人杜家伟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而成为了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在他1974年出生之后,原本母亲想再要一个男孩子,但是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在广东省推行。这样杜家伟就“只有”3个姐姐和1个妹妹。
但是杜家伟自己却有2个儿子,而且还想再要1个女儿。这当然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但是杜家伟却有自己的办法。他的办法就是交钱。他告诉记者,当时生第二个儿子的时候,计划生育部门曾经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在他交纳了一定金额的款项之后,仍然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且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
而广东省另外一位接受采访的张先生却用了另一个办法,《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依法结婚后,仍定居本市且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涉外一方无子女或者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新组合家庭可以按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因此他利用自己的关系,办理了一个马来西亚华侨证明,也顺利地拿到了二胎准生证。
想生二胎的两个极端
今天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要2个孩子,一方面是仍然残存的传统影响,一个家庭总希望能够有一个男孩子延续香火;另一方面,许多有经济能力的家庭,希望能够给孩子塑造一个有伴的成长环境。
据统计显示,想要二胎的中国家庭,往往占据了中国社会等级的两个极端,即收入偏低的农村人口和收入居高的富裕阶层,只不过他们选择的方式不同。以往农村为了生二胎而不得不成为“超生游击队”的现象,在城市里不可能出现;而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不算是经济负担。杜家伟跟记者计算说,他在给二儿子办户口前后,加上二胎准生证的款项,总共支出是6万多元,这对于拥有一个资产总额达1400多万的鞋厂老板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多种超生手段
其实,富裕阶层或名人的多胎现象早已为人熟知。在培养“事业接班人”的动机下,企业主往往坚持一定要儿子,有一个儿子还希望要两个。即使是征收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具有支付能力的他们也丝毫不在乎。据媒体介绍,浙江一个私营企业主,为了生一个男孩而支付了高达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的高收入人群中也很典型。这些在影视圈、高等院校、商业机构中的高收入人群,在生育多胎的时候,也试图不违反法律,他们中有许多人采取的办法是或同境外人士结婚,或干脆自己就获得了国外“绿卡”或国籍。
另外,借出国机会在国外生育,令孩子自动获得外国国籍以规避国内计生政策的,也是目前部分高收入人士利用的方式之一。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前所长李伟雄认为,介于目前高收入阶层的人数较少,这样不违法的“超生”在数量上对人口数量控制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但他也同时承认,由于高收入阶层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很容易对普通民众造成示范作用,破坏了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甚至引发局部事态失控。据了解,一些地区就是当地基层干部和企业主首先违反计生政策,引起超生现象开始在当地蔓延。
欲望强烈
目前对于二胎生育,从计划生育部门来看,多采取批评教育、宣传与经济手段并重的办法。比如河南焦作规定,凡2002年7月24日以来领取了二胎生育证?熏但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主动退还二胎生育证的夫妻,均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的奖励。而二胎生育证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这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确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不过对于发达地区,尤其是富裕收入阶层来说,可能经济和宣传就无法成为调节的杠杆了。
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另一个对上海年轻夫妇的调查也显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年轻夫妇越来越想多要一个孩子。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皓承认,目前中国民众的生育意愿同政策导向之间仍然有相当大的差异,目前较低的生育率水平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下产生的,而并不是人们生育意愿的真实表现。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但一旦机会适宜,生育意愿变成实践,生育率就会反弹。而高收入,则正好给他们创造了这样的一个机会。(241)(文中人名,除专家外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