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记者 姚莹 实习生 黄建娟
“我是你们曾报道过的残疾青年胡早阳,我希望进行遗体捐赠,可是没有机构能接受我的请求。”23日,记者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小胡一吐心声:在自己艰难的求学路上,遇到很多热心人鼓励他,帮助他。虽然现在还年轻,但他想登记遗体捐献,以回馈社会。可是老家麻城还没专门的机构能接受此申请。他就此咨询武汉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只接受武汉市居民的申请。
昨日,带着胡早阳的困惑,记者与武汉市红十字会业务部主任王德平取得联系。“这也是目前最令我们棘手的问题。”王德平也有些无奈。据他介绍,到目前,共有300多外地市民向该红十字会要求进行遗体捐赠。“但根据2003年《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能接受武汉市居民的申请。”
王德平称,接受外地居民的遗体捐赠存在诸多困难,如申请人当地的风俗习惯、民族习惯、遗体的运载,这都是必需考虑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由当地的红十字会承担此项工作。目前黄石、咸宁、宜昌等地的红十字会已开始着手运作,借鉴的是在《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尚未出台前该市的做法,主要是通过公证来接受申请。
据了解,山东、广东等省均由省人大立法出台了遗体捐赠条例。湖北省能否就此立法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省红十字会毛三元会长,毛会长称,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遗体接受站,存在人力、物力、财政等多方面的操作难度,短时间内,类似的条例可能不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