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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小广告肆虐北京街头 收购过期药品销往农村
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 王娅妮 摄影 朱铮 编辑制作 王媛媛) 很多居民家中都备有一个存放常备药品的“家庭小药箱”,由于清理不及时,药品越存越多,直至过期失效。与此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药品回收机制,大量过期失效药品不能被及时销毁,有的被继续服用,有的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丢弃,甚至被非法收药者倒卖到了农村市场,既污染了环境,也构成了健康威胁,让药品监管部门颇为头疼。怎样给过期失效药品找个“归宿”?
用药不规范造成严重药品浪费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了一项关于用药安全的问卷调查,52%的被调查者承认家中储备的药品中有过期失效药,但却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为此,济南药监部门组织了一次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凡上交五盒(瓶)过期失效药,就可以领到一个装有常用药品的“家庭小药箱”。
为期六天的活动从一开始就场面火爆,排队上交药品的队伍最长时竟有2公里,约有1万个家庭参加,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20余万盒。从20年前的牛黄粉,到发了霉的止咳糖浆,这些包装盒和说明书早已不知去向的药品中,“年龄”最大的生产于1984年。一位市民一人就上交了200多盒过期失效药品,装了整整一麻袋。济南药监部门随后将装满了三卡车的过期失效药品集中销毁。
济南市药品稽查大队队长杜军表示,百姓家中过期失效药品的存量到底有多大无法准确估计。单从这次回收药品的数量来看,1万多家庭就上交了20万盒药品,济南市区有几十万户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可能上千万盒。
这么多过期失效药品是怎样产生的呢?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尹爱田教授认为,市民家中存有大量药品,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漏洞有关。可以说,是政策养成了百姓储存药物的习惯。每个家庭中只要有一人享受公费医疗,就能全家吃药不花钱,因此不少人就多开药储备起来,直到过期变质也吃不完,造成大量药品浪费。
杜军也认为,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行为约束不力,当患者主动要求医生多开药或开某种药时,医生不会过问太多。有些医院还专门设立一个便民窗口,让患者不进诊室就能开到自己想要的药品。
医生开“大处方”等不规范用药行为也是造成大量药品过期失效的主要原因。杜军介绍,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刚刚起步,非处方药比重很小,大部分药品需要医生处方。而医生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往往给患者开过量甚至不需要的药品。药厂为降低生产成本,多采用大剂量包装。医院也一改过去“拆零卖药”的方式,一卖就是整盒整瓶,造成药品过量消费。还有些患者受泛滥的虚假医疗广告诱导,随意购药,用药后才发现疗效并不理想,或根本不对症,这些药品就被长期搁置或丢弃。
过期失效药品“无家可归”被“贩卖”
根据济南市药监局的问卷调查,对于如何处置家中的过期失效药品,96%的被调查者表示将其当作普通生活垃圾抛弃,3.8%的人选择将其“卖给收药人员”,0.2%的人将这些药品转送他人。“这表明老百姓手中存有大量过期失效药品,但并不知道怎样妥善处置。”杜军说,“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药品回收的合理机制,大量过期失效药品‘无家可归’,埋下了安全隐患”。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孙缘萍介绍,过期失效药品特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保管不当导致污染、变质的药品。药品不是普通垃圾,随意丢弃会危害人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可能因防护不当散发到空气中,造成人体过敏;粉针剂药品则会造成皮肤溃烂等。
一些专门收购倒卖药品的药贩子也盯准了“家庭小药箱”。不久前,济南市药品稽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当场抓获了一名正在收药的“药贩子”。起初,“药贩子”辩称,收药是给自己家里病人用的。但当执法人员问及家里病人得的什么病时,他支支吾吾说是心脑血管方面的病。但其收购的药品中只有少量是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在执法人员再三追问下,“药贩子”承认收来的药品是出售给农村小诊所的。
杜军介绍,根据在执法中掌握的情况,药贩子收购来的药品绝大多数被倒卖到了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诊所、小药店,然后被拆零出售。因为没有外包装和说明书,农民往往无从识别药品优劣,给用药安全造成了隐患。虽然药监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但擅长“游击战”的非法收药者已经形成了较严密的网络,往往是一些人在外面收购药品,将“货”交给“上家”,由“上家”联系买家统一发“货”收款,然后进行再分配。一般的收药者连自己的药最终卖给谁都不清楚。加上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致使街头收药这一非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国家对药品的生产、经营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但药贩子并不注意这些,比如有些药品是需要冷藏储存的,但被非法收购后不会得到妥善处置,药品质量无从保证。另外,这些药品大多从患者手中收购,被病菌污染的概率非常大。有些药贩子在收购药品后还会更改药品包装的日期和生产批号。
定点定期回收:为过期失效药品寻找一个家
只有切断药贩子的货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其生存空间。只有建立合理的药品回收机制,才能做到对“贩药”行为疏堵并举。山东大学尹爱田教授认为,由于家庭中过期失效药品的存在与制度不规范有关,所以其回收问题可能是我国面临的一个特殊问题。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和长效的药品回收机制。只有广州白云山制药厂等个别大型制药企业在零售药店设立了回收点,专门回收本厂过期失效产品。
为此,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探索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按照“区域分布、服务便民”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争、择优评定的方法,选定一些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定点单位。首批8家定点药店已经确定,从8月开始,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同时开展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8月7日活动启动的第一天,就有2500户家庭踊跃参加,上交过期失效药品2万6千多盒(瓶)。
申请定点单位的药店经过了严格筛选:一是具有较好的企业诚信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获得了济南市“文明药店”称号的药品零售企业;二是守法经营,近两年来无违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三是有健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GSP认证;四是在营业时间内能够保证有药师在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被选定的药店与药监部门签订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责任状》。只允许回收超过有效期限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的药品,其他药品不得回收。回收来的药品登记并集中后,由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组织销毁。对于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再销售或流入社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药店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法处理。
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还采取了“适当鼓励”的激励措施,济南市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样做是对群众上交过期失效药品行为的一种肯定,每份小纪念品的价值并不高,由定点药店准备,如茶杯、雨伞、T恤衫、常用药品等,仅具有宣传或象征意义。
目前,济南市的这一办法已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济南市计划在条件成熟时,将定点回收单位扩大到县级药店。
有关专家表示,大量过期失效药品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医药市场的种种“顽症”,如“大处方”、药品回扣等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医疗广告秩序的混乱等。因此,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强化监督等手段,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生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减少药品过度消费,才是解决过期失效药品问题的根本之举。
链接:如何分辨药品是否变质
药监部门专家提醒,如果药品的外观发生以下变化,说明已经变质,不能再服用:药片变色,如白色药片变黄、变黑、变红或出现霉点、斑点;糖浆剂酸败、发霉、产生气体;糖衣片出现爆裂、异色斑块或斑点、自溶、变黑、发霉;软膏出现药膏水化现象,或变稀、变色、变气味、软管内气体充盈而管体鼓胀;颗粒剂药品有变色或吸潮结块、有霉味;注射剂变混浊或长出絮状物等。
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份含量会降低,原有的药效会受到影响。有时甚至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份的改变,对人体产生损害。如果药品存放的温度过高,药品自身可能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这些杂质也对人体健康不利。有些药品长期存放在潮湿处会吸收水分,吸潮后的药品容易潮解、结块,影响人体对其有效成分的吸收。颗粒剂、蜜丸等加入含糖类赋型剂的药品,在一定温度、湿度下会发生霉变,滋生细菌,而有时这种霉变是用肉眼难以辨识的。
如果服用变质药品,会损害健康。例如,维生素C片剂为白色或微黄色,由于化学性质不稳定,易被空气、光、热、碱和金属氧化,使其颜色变为黄色,甚至棕色,而失去疗效。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则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阿斯匹林极易分解出对胃肠刺激的物质。传统的中药材一般没有特制的包装,如果保存不当,较容易发生霉烂、虫蛀、变色、泛油等现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