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南阳市一农民李三为了泄私愤,竟诬告本村两名村干部大白天来到他家,当着他14岁女儿的面,将其妻子强奸。南阳警方经过调查后,认定两名村干部没有犯罪事实,对此案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该男子仍到处恶意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诬陷罪被批准逮捕。
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某村农民李三带着妻子、女儿到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红泥湾中队报案,称2003年12月10日下午,该村村支书李伟和村治保主任梁平当着女儿的面强奸了其妻子。李三的妻子和女儿也证实了此事。警方调查后认定两名村干部没有犯罪事实。
李三对此极为不满,先后6次到有关单位恶意上访。
与此同时,李伟和梁平两人也到公安机关要求追究李三的刑事责任。
直至2005年5月26日,警方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之后,李三的妻子、女儿终于向公安机关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据李三的妻子交代,李家与梁平是邻居,但积怨很深,梁平曾在李家门前挖了个大坑,使李家人出入很不方便。2003年12月10日,村支书李伟来催缴税款,与李家人发生争执,双方产生对骂。12月16日,她和丈夫商量告李伟和梁平强奸她一事,两人商量后,编造了案情。为了达到真实可信,还让女儿出来作证。李三的妻子说:“报案后我就后悔了,想着做得不对,就劝李三别告了。但是李三对我又打又骂,我劝了几次,后来就不敢劝了。他就一直告。”
据李三的女儿交代:“李伟和梁平没有强奸我妈妈。第一次到派出所报案时我作的是假证,都是爸爸让说的,我不那样说,爸爸就打我。”
李三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并以此为由多次恶意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近日,李三被宛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首席记者 郭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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