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浦超、浦琼尤
昆明一辆标有“城管监察”字样的微型车,最近在执法过程中将一名年仅16岁的卖枣少年撞倒,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随着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不断升级,市民纷纷对“野蛮执法”“粗暴执法”表示愤慨,法律专家则表示,执法人员如何正确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行文明执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管车撞倒卖枣少年
8月16日下午,一位名叫赵帮东的16岁少年用自行车拉了一箩筐青枣在昆明市区北京路上沿路叫卖。17时左右,他看见一辆标有“城管监察”字样的微型车开过来,匆忙往吴井路方向躲避。
“这辆城管车把车头对准赵帮东,连续三次朝他开去,直到第三次将他连人带车撞倒在地才急刹车。”现场目击者燕志琼说。燕志琼在吴井路口摆摊修理自行车,她告诉记者,听到一声尖锐、刺耳的刹车声后,她发现“那娃娃赵帮东双手捂着肚子,哭得不成样子,左手受了伤,自行车龙头抵在胸口上,青枣散了一地,看着怪可怜的。”
据了解,这辆车牌号为“云AJ4453”的城管车先是拐向自行车,试图将赵帮东拦截下来,没能成功,后来又一次朝赵帮东开过去,赵帮东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地继续往前跑,城管车第三次在距离吴井路口大约200米处的一棵大树下将自行车撞倒在地。
现场马上围了几百人,纷纷指责城管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部分人表示愿意做证人,并留下了电话号码。110和交警随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把赵帮东送到了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整个过程持续了2个多小时。
经检查,赵帮东腹部压疼,左膝关节疼痛,有轻微肿胀,属软组织挫伤。
“两次招呼制止”卖枣少年
卖枣少年被撞一事在昆明被传得沸沸扬扬,然而,赵帮东和其家属事后却神秘失踪。记者从医院、城管科、交警和流动小贩等处多方打听,都无法获知他们的去向。
“那件事过后,他们一家人都没有再来过。”在北京路与吴井路交叉口小店铺和卖水果的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从一些流动商贩的口中得知,赵帮东来自昆明东川区农村,去年初中辍学在家,今年5月与父母及其姐姐、姐夫一家人来到昆明做水果生意,时下恰逢青枣上市,便买了300多斤沿街叫卖。
负责当天执法检查的太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郭绍贵否认开车去撞赵帮东。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详情时,郭绍贵说:“我可以告诉你事情的具体经过,但要有领导的通知。”城管科科长吕国强对事件经过也避而不答,只是不断重复:“事情已经过去,并且也解决了,不想再提,也不要进行报道。”
吕国强给记者看了一份情况说明,上面称“执法人员之前曾两次招呼制止赵帮东”,但该材料没有对招呼制止的方式以及当时的情况做任何说明,吕国强对此也三缄其口。
吕国强还表示,执法人员属正常执法,但考虑到赵帮东是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城管科与其家人签订了协议,为赵帮东报销了828元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并给予其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劝其回老家了。
城管人员和流动商贩是否“猫鼠”关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时隔4天,昆明城管执法人员再次与流动商贩发生冲突,引来上千人围观,造成交通瘫痪3个多小时。
长期以来,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和小摊贩的冲突事件不断,以至于许多老百姓把他们和流动商贩的关系比喻为“猫和老鼠”的关系。随着双方矛盾的不断升级,“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也遭到了社会各界的指责。
昆明教师范英分析说,城市流动商贩一般都是来自农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他们随意摆摊的确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少难度,加大整治力度也非常必要,但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应注重方式和方法,一味地没收、驱赶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相反可能使他们的生活陷入更大的困苦。“如何保证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又不影响城市环境,是各方都应高度关注的问题。”范英说。
律师马军认为,城管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如果城管执法人员存在故意开车撞向流动商贩的行为,那么,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就滥用了国家赋予的公权。滥用公权导致的后果是,严重损害国家行政机关的威信和形象,制造被管理者与国家行政部门在意志上和情绪上的对抗,特别容易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
在城市发展日益完善的今天,城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用什么样的执法方式达到最佳效果,值得相关部门认真思考。但愿所谓“猫和老鼠”的游戏,不再在城管和摊贩之间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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