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牧业和乳制品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在着手构建市、旗县区、乡镇、村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网络的动物防疫体系。
呼和浩特市是伊利、蒙牛两大国内乳业巨头的大本营,目前全市奶牛存栏头数达35.7万头,有“中国乳都”之称。据呼和浩特市畜牧局副局长呼和介绍,四级管理网络分别是市、旗县区分别成立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乡镇成立动物防疫工作站,村设动物防疫员。
原呼和浩特市动物防疫工作站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90%以上,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排部署全市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诊断、控制、扑灭和动物检疫;组织供应防疫疫苗等物资,实施动物防疫项目;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各旗县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90%。在本辖区内与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担任的工作职责一样,还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各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站,为全额事业单位,站长由乡镇负责人兼任,根据各乡镇的实际,选拔2—4名兽医从业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3年,期间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动物防疫工作站负责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乡镇范围内动物防疫、治疗任务的落实;负责对辖区内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认定、管理、考核;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的动物饲养、交易、屠宰加工场所、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村设动物防疫员,实行认定制。由旗县区畜牧部门会同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站,面向社会兽医从业人员,公开选拔,择优认定,经岗位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乡镇与认定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每个防疫员有划定的责任区,每年至少要完成10000个羊单位以上的防疫任务,也可包村防疫。防疫员在动物防疫中,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有偿服务费。每年年终,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站按合同对防疫员进行考核,对完成了工作任务并达到有关标准的防疫员,由旗县区政府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吊销防疫人员上岗证,取消其兽医从业资格;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