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源提供: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案情实录:
33岁的安徽民工周具胜的儿子离周岁还差2天时,幸福突然成了噩梦。因为两次求医被拒,耽搁了治疗,原本只是常规急病“小儿高热惊厥”的儿子,一夜间成了脑瘫儿。
上周五,周具胜携妻子,把不肯施救的两家医院,一起告上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125万元。
周在诉状中说,今年1月12日凌晨3点多,儿子突发高热抽搐,夫妻俩抱着儿子跑到滨江区一家医院求救。门卫说,值班医生不在,不能进去。夫妻俩苦苦哀求,门卫拨通了医生电话。医生说,这么晚了,明天8点以后再来吧(后来得知,此医生的宿舍就在医院的大门口)。
看看这家医院没有救人的意思,夫妻俩立即赶到了同在滨江的另一家医院。但医院以没有儿科急诊为由,拒绝了。
无奈之下,夫妻俩抱着孩子在马路上拦车。凌晨5点25分,儿子被送到了浙江省儿童医院。早上7点10分,惊厥控制了,但儿子已成脑瘫。
律师说法
医生施救是天职更是法定职责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金其飞律师说,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第15节第4条规定: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家医院的值班医师脱岗回家,接电话后不肯来抢救,已违反这项规定。
无论有无条件,只要是医师,都有救护病人的职责。《执业医师法》第24条,把医生的这项天职写进了法律。“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值班医师不在岗、医院无儿科急诊,都不是拒绝救治的理由。
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急诊抢救工作的补充规定》的第1、3、6条中,也有更详细规定。
金律师说,持续惊厥,是急症,如不及时控制,严重的可能会致残,甚至致死。这是医学常识,医生都是知道的。
两家医院听之任之,让一个普通的高热惊厥演变成惊厥持续状态,再到脑水肿、脑损害,最后变成脑瘫,不仅违背了医生的天职,也违反了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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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