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小姐心理助长犯罪”
李银河接受搜狐与本报联合采访时称,解决边缘人问题应首先转变错误观念
刺字惨案
花季少女的额头、乳房、后背被歹徒用墨针刺下“妓女一号”、“骚货”、“我是一只妓”等字,但由于她们是发廊“小姐”,这样惨绝人寰的遭遇,被部分人评价为“自作自受”。
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8月11日凌晨和13日晚发生在发廊打工妹芳芳和甜甜身上的“刺字惨案”。在关注新闻事件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在反思社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边缘人群的合法权益应不应该受到保护,应该怎样保护?
昨日下午,搜狐和《南方都市报》联合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做客搜狐网嘉宾聊天室,解读弱势群体的现实出路。李银河认为,“社会用法律手段惩罚道德问题,这本身也是有问题的。”
“小姐是弱势群体”
李银河提出了以下数据:以芳芳和甜甜为代表、非法工作的“小姐”群体有相当数量,她们的权益受到很大的威胁——东北地区一段时间内非法致死的“小姐”有700名。她认为,边缘人的权益之所以没有得到保障,就是因为职业性质(身份)使她们在需要报警的情况下,无法寻求警方的保护,因为她们也是警方追捕的对象。
而这种现象来源于一种错误的认识——她们是社会的危险分子,比如会破坏家庭,如果保护她们更会让男人嫖娼没有内疚感……李银河认为,“这些人不是特别威胁社会的危险分子,而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她说,“小姐”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社会问题,但在另一个层面上解决了某些社会问题,一味地“把小姐抓起来判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应转变歧视边缘人的观念”
在“芳芳、甜甜”事件被披露后,也有人评价“她们自作自受”,李银河认为,对于弱势群体的这种评价,事实上是“缺乏同情心”——在中国做小姐的人很多是农村贫苦的女孩,这其中存在很明显的“阶级差异”、城乡差异,“她们的生命安全不应该得到保障,谁让她们干这个”,这其实是歧视穷人的思想倾向。当然,选择做“小姐”的人一方面有贫穷的原因,但也可能是贪图享受,这是道德问题,如果我们从法律上惩罚道德问题,这也是有问题的。针对“刺字惨案”,李银河认为,“暴力倾向高的人会犯罪,但很明显,他们受到的社会教育也助长了他们歧视这部分妇女的心理。”
在中国,这样的边缘群体还有很多,比如同性恋群体、虐恋群体、吸毒群体等等。李银河说,目前,各国都在做一些工作,对边缘群体建立反歧视法加以保护,中国应该借鉴,但设立反歧视法是第二步,而第一步应该是“非罪化”。但这些立法的基础在于国人转变歧视边缘人的观念。
“卖淫非罪化是最有效手段”
“如果中国的法律环节不理顺,这些边缘人就确实没法得到一个公民应得的保护。”李银河认为,“有人主张卖淫‘合法化’,这也会带来很多问题,而‘非罪化’可能是最适合的。”
卖淫的非罪化,就是使边缘人得到合法的身份,这样才能保障其人生安全和基本生存条件。因为从根本上讲,卖淫就是“成人之间的性交易”,如果由警方管理,她们就会转入地下,甚至被黑社会控制,进而产生很多社会问题。
如果承认甚至保护这个行业的存在,是否会引起更糟糕的社会问题?李银河说,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成功地把性交易、性工作这个行业消灭。但是,在卖淫合法的国家会有定期检查身体的要求,还有怎么样求助,如何保护自己……
主流社会打击边缘人群就是把她们(他们)推给黑社会,与其这样,不如正确引导。李银河提出,比如可以通过办学校、训练班的形式,使她们除了卖淫还能获得其它的生存技巧以谋生。 本报记者 温元元
启事
15岁和18岁,该是满怀美好愿望的花季年龄,却因为此次长达11天的绑架遭遇和被迫文身,她们的一生都有可能笼罩于屈辱的记忆中。
凶手当该严惩,少女更该同情,但在此之余,我们更想探究她们明知发廊凶险之时,为何还要冒险而寄生存于其间?或因受迫生计压力,或因追求轻劳而获,为何却在花季的年龄里选择如此路径来实现美好愿望?而在这起非人虐待的背后,芳芳和甜甜是否个案?
如果你有类似境遇,或者在你的身边还有其他少女存在不同程度的类似境遇,欢迎拨打本报热线0755—83325000、或登录新闻爆料场(http://baoliao.sohu.com/nfdsbsz.shtml)、短信报料平台(移动用户发到10359008,联通用户发到903590080),与我们一起探讨她们境遇背后的现实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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