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判决,持虚假合同到法院强行立案,被警方定性为流氓恶势力团伙
本报讯(记者王姝 钟亿军通讯员于瀛郭娜)“怀柔法院遭打砸”事件(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进入司法程序,13名嫌疑人因有组织、有预谋冲击国家机关被逮捕。根据警方通报,今年6月13日,北京凯隆达客运公司(简称凯隆达公司)经理刘文艳因不服法院判决,指使该公司12名员工冲入怀柔区人民法院打砸,并打伤14名法官法警。
事起一场官司败诉
据怀柔法院崔院长介绍,打砸事件起因是一场承包合同纠纷官司。去年12月至今年3月,该院受理了12起状告凯隆达公司案件。
案件情节相同:原告与凯隆达公司签了有效期7年的合同,约定原告一次性交付8万至13.5万风险抵押金,取得承包经营凯隆达公司车辆、线路的资格。合同期满,风险抵押金不退,承包车辆归原告所有。合同生效后,凯隆达并没有出让公交线路承包权,原告认为凯隆达“变相卖车”。
经怀柔法院审理判决,凯隆达公司败诉,由其返还原告公交线路承包费149万元。一审判决后,凯隆达公司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副院长拉架被打
据怀柔法院介绍,6月13日13时30分,是法院要求凯隆达公司“限期履行”的最后期限,当怀柔法院正对该公司进行执行时,刘文艳和公司员工制作了40份虚假合同书及起诉书,指使本公司员工徐小辉等10余员工,来到法院立案厅,要求法官立即立案,立即解决,以牵制法院对其公司的强制执行行为。
法院工作人员答复,立案必须经过7日审查期。徐小辉等人对此不满,将办公桌上的物品扔到地上,并对法官进行辱骂、殴打,法院副院长听到声音,跑来拉架,手臂也被抓伤。此事共造成14名法官法警受伤,致使法院无法正常办公。
事发后,怀柔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嫌故意制造事端的人员控制。
据介绍,目前,法院已查封了凯隆达26辆车,拟以此弥补受害方损伤。
专家称冲击法院须严惩
警方称,6月16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徐小辉(男,37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林志新(男,23岁,吉林省松原市人)、郑宪伟(男,26岁,吉林省九台市人)、康健(女,20岁,吉林省九台市人)等12人被刑事拘留。警方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证实北京凯隆达客运公司经理刘文艳,涉嫌指使徐小辉等人“打砸”怀柔法院,警方于8月19日将刘文艳控制。
警方表示,公开逮捕的13名嫌疑人已被定性为流氓恶势力团伙。在昨日的公开逮捕现场,公司经理刘文艳一直处在第一位,虽然打砸事件是她一手挑起,但是,她仍然面带微笑,昂着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浩明认为,按现有法律,“有组织、有预谋冲击国家机关”刑期约十余年。他说,目前对于袭警、冲击法院等事件,法律都没有明确的惩罚标准,但与冲击其他国家机关相比,冲击法院因其损害国家法律尊严性质尤为恶劣,必须严厉惩治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