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凭借没被销毁的已作废出库单,张某不但在河北某法院打赢了欠款官司,还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由河北某法院从北京一建筑公司强行划走60多万元。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大兴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7000元。
从2002年8月开始,河北农民张某开了一家建筑工具租赁站。此后,张某与北京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约定租用的建筑材料由张某送到工地,建筑公司保管员清点签收。第一次为该公司送建筑材料时,张某书写的出库单出现了笔误,库管员要求张某重写,但忘记了向其要回已经签过字的存根联和记账联。张某立即将两张实际已经作废的出库单收了起来。
几个月后,租赁合同到期,但建筑公司一直拖欠张某租赁费未交。于是,张某把其中一张已经作废的出库单进行了改动。凭借着这份经过“加工”的证据,张某向河北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北京这家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并返还租赁物。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偿还租赁费10万余元,并返还租赁物或给付赔偿款20多万元。
判决后,张某竟想出拉法官“帮忙”的招数,他立即向河北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去年6月7日,河北法院执行庭法官强行划走了建筑公司包括租赁费、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在内的60多万元。而实际上,在这笔赔偿款当中,张某应得的只有1万多元。但“遗憾”的是,这笔巨款还没有拿到,张某就被北京警方抓获归案。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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