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女声”终于落下帷幕。我不想质疑“超级女声”活动本身,这不过就是一档为提高电视收视率的商业性娱乐节目,一起策划。尽管都能清楚地看到,媒体利用自身的优势,一路铺垫鼓噪、大肆喧嚣煽情,不仅仅使数以万计不谙世事的女孩子们如痴如醉,梦想着一夜成星;还煽动起更多的青少年们,疯狂地按键发送短信,支持自己的偶像。这起商业策划的结果,是湖南卫视和电信营运商们由此赚得盆溢钵满。
一位传播学专家认为,“超女”的最大成功就是把娱乐功能还给了电视。这说的有些道理,尽管电视的娱乐作用一直都有。不过接下去的话语我就很难苟同了。他以这起在青少年中极为煽情的娱乐电视节目证明说,“传统观念里,所有的节目都应该有教化功能,但‘寓教于乐’现在看来有一定问题”,进而得出结论,“娱乐节目不一定非要有什么教化”。
对这一说法,我很不以为然。何谓“教化”?不要认为“教化”就仅仅是枯燥说教。我不认为“超级女声”没有教化作用,不光有,而且作用很大。正面、负面兼而有之,甚至很有误导性。“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就有好的教化作用。但是铺天盖地不厌其烦的诱惑和暗示性煽情,以一个小姑娘一唱成星,得到数万元奖金并有很多的签约合同等等这样一个并不具有普适性的例子和伪真实事件,给原本浮躁、缺乏判断力的少男少女们灌输“一夜暴富”的神话,让他们误以为明星之路有此捷径。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误导性的教化作用?
再读这位传播学专家的说辞,我看到他又否定了自己的说法,说“超级女声”其实它是有教化作用的。“它可以让老百姓在娱乐的平台上有这种公众投票来进行选择的机会,让人们知道海选、投票,而且投票还真正可以发生作用———这种东西至少训练了我们对于海选的认识,对于民主的感性认识。”看来“超级女声”不光使少男少女们如痴如醉,也使成年人乃至社会的精英们有些犯糊涂。就连这位极力否认娱乐教化作用的专家,竟也冰火两重天,给这款娱乐节目的意义冠上这难以承受之重。
既然煽起那么多国人的热情和关注,大家各说己见,理论研究也好、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好,仁智各见,不同解读,自然得很,不必强求舆论一律,思想统一。但我最不同意的就是,传播学专家们从中读出了公民意识、民主教育这样的深刻意义;还有人说“超女”评选迸发了中国人独立参与公共事务和自觉履行选举权的激情云云,因而推崇备至赞不绝口。我很怀疑,一档为提高电视收视率而策划的商业性娱乐节目,竟能唤起公民意识、培养民主精神?为一个女孩的明星梦同时也为自己的追星梦而狂热地上街劝诱他人发送短信,就是一种民主政治意义上的普选、海选意识?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意体现?再说,不择手段地拉票,如果是这样的“选举的实践”,很难想象这种“实践”培养出的公民意识公民权利能体现真正公正公平的民主精神。为“超级女声”拉票是一种对于选举的实践、行使自己公民权利的尝试,也未免太玄乎了吧?我总觉得这很耸人听闻。
因此我说,“超级女声”看了就看了。精英们如果一定要从中读出什么“公民意识”、“民主精神”之类,就如同少男少女们狂热地以为自己也能一唱成星一样不切实际,简直就是扯淡。
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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