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0日晚,农安县万顺中学高三“尖子生”王某做了一件谁都没想到的事。17岁的他害了师娘、伤了老师13岁的女儿,抢走了1399元钱。案发10小时后,王某被抓。经审,他的作案动机竟是没钱去内蒙古看大草原。
8月30日中午,暂住在学校附近居民家的王某,和同住的同学谎称:“初中的同学来看我,特有钱,我俩吃饭去!”出门后,王某乘车来到农安县城,购买了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随后,王某带着刀回到宿舍,藏好后继续上课。事发当晚,同学招呼王某上课,王某谎称他病了,要去打针不去上课了。
8月30日19时许,王某拎着装有两把刀的红色纸袋来到班主任朱老师家,敲开了门,他对师娘高某说:“我是朱老师的学生。前几天,我和同学打架了,朱老师很生气,我带了点东西,希望您能和老师说说。”说着,王某进了屋。
王某进屋后,突然一把搂住朱老师13岁的女儿小华(化名),另一只手抽出袋中的刀逼在小华脖子上。“快,把钱拿出来!”高某边央求王某别伤害小华边为王某找钱。看到高某放在床上的一沓钱,王某喝道:“那有电线,把自己捆上,要不我就杀了她!”高某只好将自己的手脚捆上。就在王某要求高某趴在地上时,高某挣脱捆绑与其发生了厮打,被王某用刀划伤颈部的小华趁机逃到房外。厮打中王某手被划伤,他恼羞成怒,持刀向高某猛刺数刀后抢走现金1399元后逃离现场。高某身亡。
8月30日24时许,王某趁着夜色步行20多公里来到舅舅家,谎称与人打架把人砍伤,换了衣服后,躲到玉米地中睡了一晚。
昨日6时许,王某来到农安县,用抢来的钱买了书包、内衣后,来到农安县医院包扎手上的伤口时,被已守候多时的刑警抓获。
提起王某,师生们说,他曾在一次考试中获得过全年组第一名,给大家的印象非常老实,想不到他能做出这样的事。(记者 李志刚 陈澈 通讯员 王险峰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