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日北京讯 记者温红彦 刘红施芳徐辉报道:今天上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省市的五大惩罚措施,其中包括财政部将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减少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教育部将调减有关地区招生计划、暂停有关地方和高校的硕士、博士点审批等果断措施。
在这次通气会上,教育部、财政部再次点名批评了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新疆八省市,并透露: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海南省、天津市、黑龙江省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均为零;内蒙古自治区批准贷款学生仅12人,合同金额4.08万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都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仍然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未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资助政策,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额度依然偏低,必要的配套政策也未完全到位。
据悉,有关部门将再给上述八个省、自治区、正辖市一个月整改期,到十月上旬仍未纠正、群众反映强的地方和高校,将进步采取五大惩罚性措施。财政部将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并减少今年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对财政困难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省份,“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教育部明年将调减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大专(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硕士,博士点审批;今年已经审批通过的硕、博士点,亦暂缓执行,不公布,不下达;暂停对新设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审批工作;暂停教育部与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在部委属高校中,凡未落实资助政策,学生或家长反映较多的,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时停拨有关经费;不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停安排维修经费。
据了解,教育部,财政部将在新学期开学以后派出督查组,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检查督办力度。届时,对仍不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的高校,也将采取相关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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